環境社會學中的“環境”一詞,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兩個方面。就自然環境而言,環境社會學將其分為天然環境(如自然環境保護區、山脈、河流、氣候、土壤、礦藏等)、生態環境(如人類、動植物、
微生物等)、建築環境(如房屋、工廠、高速公路、橋樑、廟宇等)和變態環境(如被污染的湖泊、被砍伐殆盡的森林、被風沙侵蝕的農場等)。
關注和研究
長江流域環境問題的專家多,成果也多,但應用環境社會學理論系統考察長江流域變態環境的研究尚不多見。本研究依據環境社會學提供的環境分類理論,以長江流域的開放開發、協調發展和提高全流域
生活質量為目的,重點探討長江流域的環境變態及其有效治理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