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制屬性
所有制屬性
所有制屬性是所有制的本質特徵。從所有制的本質來看,所有制是經濟關係的反映。在跳出了所有制“決定論”和“手段論”的爭論之後,也可以將其稱為反映論。在如實反映經濟關係的同時,也作為經濟體制的基礎和社會制度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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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是經濟關係的反映。人類社會存在著複雜的政治關係、經濟關係和社會關係。就經濟關係而言,它是在經濟活動中存在的人與物和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馬克思曾把經濟關係概括為生產關係和交換關係,並對此進行了系統的研究。一般而言,經濟關係涉及到的是人和物,經濟關係的基礎是人權和物權。人權主要是指生存權和發展權,這是人參與經濟活動的前提;物權是人對所有物的產權,它奠定了生存權和發展權的物質基礎。人類的經濟活動主要是生產和交換,即把社會需要的產品生產出來和交換出去,以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對物質文化生活的需求。作為一個周而復始、連續不斷的運動,經濟活動中必然表現出人與人之間對物的所有、使用、收益和處置的產權關係,這種關係就是所有制。“人們相互之間承認各自所有權就是個人所有制或私有制的產生,也是所有制的開端”。
把所有制看作是經濟關係的反映並不難理解。從辭彙的出處來看,眾所周知,漢語是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語言之一,但是,在沒有漢字之前,就有了人類社會和經濟關係。許多文字和辭彙的歷史有幾千年不等,但“所有制”作為一個詞的歷史最多只有幾百年。“所有制這一概念在中國則是馬克思主義傳入后才出現的。”也就是說經濟關係是早就存在的,而所有制是近代人對歷史和現存經濟關係的歸納和概括。人類歷史表明,在不同的歷史時代有不同的經濟關係,用現在的話說,就是有不同的所有制,即有什麼樣的經濟關係就有什麼樣的所有制,這種推斷是符合邏輯的。
所有制也是經濟體制的基礎。人類社會的發展規律表明,任何一種經濟體制必須建立在相應的所有制之上。傳統的所有制理論認為,私有制是資本主義的經濟基礎,公有制是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雖然這樣說有些絕對、不周延和過分意識形態化,但是其基本意思是成立的,所有制確實是經濟體制的基礎。在不同的國家,由於政治、經濟、歷史和文化等方面的原因,帶來經濟關係的不同和所有制的不同,導致了實行的經濟體制有所不同。
經濟體制是經濟體系和運行機制的概括。由於經濟體制的經濟基礎是所有制,所以,對應不同的所有制會有不同的經濟體制。在常規的分類中,對應於私有製為主體的所有制結構,則有資本主義的市場經濟體制;對應於公有製為主體的所有制結構,則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人類歷史上,對應於其他形式的所有制,也有其他類型的經濟體制。
所有制還是社會制度的標誌。社會制度是由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相互作用所確定的,是以法律體系為基礎的,所有制只是社會制度的標誌之一。社會制度變化了,所有制也自然隨之改變。所有制的變化只能是社會的法律制度、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調整的結果。這說明不是所有制決定社會制度,而是社會制度左右所有制,這就是為什麼中國能在完善社會制度的過程中,得以調整所有制結構的依據。必須指出,所有制是經濟關係,不是制度體系。私有制度的標誌之一是私有制,但是私有制不是私有制度。對公有制和公有制度也同理。當然,從相互聯繫和相互作用的角度講,所有制對社會制度也有影響。但是,人為誇大這種影響,甚至認為所有制決定社會制度,則有本末倒置之嫌。
社會制度存在的基礎是法律。憲法作為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是社會制度的基石,以憲法為準則的法律體系確立了國家的法律框架。在法治社會,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首先是法律關係,然後才是經濟關係。所有制反映了人與人之間經濟關係的狀態。在經濟交往過程中,所有制主體對其客體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等,得到法律的承認和保護,相互尊重對方的產權,是所有制的內在要求。實際上,所有制無非就是各種經濟關係的集合,這種集合包括主體、客體和主客體之間的關係。所有制的主體就是對擁有物享有所有權的個人、法人或集團,其客體就是所有物,可以是財產、生產資料、資源等,主客體的關係就是通過各種經濟關係連接起來的並在契約及法律上得到確認的產權關係。
總之,所有制是對經濟關係的反映,有什麼樣的經濟關係就有什麼樣的所有制,不同的經濟關係對應不同的所有制。“所有制沒有高級與低級之分,只有適應與不適應之分。”所有制本身是中性的,也不應有先進與落後之分,它不曾居功,也不想代過。然而,當一種經濟關係以某種形態的所有制出現后,人們就把對這種經濟關係的好惡集中到了其所有制形態上,隨之把所有製作為意識形態鬥爭的工具,直至到了要消滅什麼所有制的地步,也就很自然了。人們利用所有制的作用和根據自身的需要,主張、倡導或限制什麼所有制,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若不從產權方面去調整經濟關係,只做所有制的表面文章,其效果是可想而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