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理念
和諧理念
徠和諧理念,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的為構建和諧文化所要倡導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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徠全會提出,建設和諧文化,必須“倡導和諧理念,培育和諧精神,進一步形成全社會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規範,打牢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鬥的思想道德基礎”。和諧理念體現了中國傳統文化的基本價值,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人文精髓和核心。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和諧理念包含著人與自然的和諧、人與人的和諧以及人與自身的和諧三個層面。倡導和諧理念,培育和諧精神,是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在思想理論上的重大創新。其思想內涵是:(1)以崇尚和諧、追求和諧為價值取向,體現了社會主義的理想追求。(2)貫穿著馬克思主義的科學精神。(3)體現了黨對執政規律的文化自覺。倡導和諧理念,培育和諧精神的實踐意義在於:(1)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需要。和諧理念與和諧精神,包含著協調發展、均衡發展的理念,體現了科學發展觀的思想方法和實踐邏輯。(2)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在全社會大力倡導和諧理念,培育和諧精神,用和諧的方式處理利益關係和各種矛盾,形成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社會風尚,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保障。(3)是促進人的心理和諧的需要。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僅要推動人與人的和諧,還要促進人的內心和諧。這是人們精神追求的一種境界,也是社會和諧的基本條件。倡導和諧理念,培育和諧精神,必須堅持重在建設。其一,要以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根本。其二,要以黨內和諧促進社會和諧。在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中,執政黨具有主導、示範的作用。黨風的好壞,直接影響著社會風氣。要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堅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其三,要堅持正確導向,營造良好的思想輿論氛圍。其四,要廣泛開展和諧創建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