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性原則
客觀性原則
客觀性原則又叫真實性原則,是指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見《企業會計準則》第十條)。客觀性原則要求據以進行會計核算的經濟業務必須是企業實際發生過的經濟業務,並且要有合法的依據;還要求會計核算過程具有客觀性,即所用的會計方法和標準應該符合經濟業務的特點,所而不能憑空捏造,更不能出現帳簿編製的會計報表應該是客觀的,記錄與會計報表不相符合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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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性原則是管理心理學研究的首要原則。因為人的心理現象是受外界條件制約的,是在各種實踐活動中表現出來的。所以,只有在實踐活動中,根據人們的所作所為,才能對心理狀態作出正確的判斷。由於人的行為和心理現象是複雜多樣的,因此管理心理學的研究成果往往不像自然科學那樣直觀,容易運用數量分析處理,但不能否認它的客觀性。近代心理學研究中運用統計學、電子技術儀器和電腦等,對社會心理現象的客觀分析找出了一條科學的客觀研究的途徑。管理心理學也須採取相應的手段,保持研究的客觀性。
會計的13大基本原則之一——客觀性原則
客觀性原則是指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為依據,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會計核算的客觀性包括真實性和可靠性兩方面的意義。真實性要求會計核算的結果應當與企業實際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相一致;可靠性是指對於經濟業務的記錄和報告,應當做到不偏不倚,以客觀的事實為依據,不受會計人員主觀意志的左右,避免錯誤並減少偏差。企業提供會計信息的目的是為了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決策需要,因此,必須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和資料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