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價規範
建築安裝工程造價時遵守的標準
計價規範是指工程造價計價工作者,在確定建築安裝工程造價時應遵守的一種標準。具體地講。就是對確定建築安裝工程產品價格的分部分項工程名稱、項目編碼、計量單位、工程量計算規則、費用項目劃分與組成等所作出的全國統一規定。就稱為《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簡稱《計價規範》。
規範則指:“規範適建設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活動”。但就承包方式而言。主要適用於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工程量清單計價活動。這就是說。凡是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不論招標主體是政府機構.國有企事業單位.集體企業.私人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還是資金來源是國有資金.外國政府貸款及援助資金.私人資金等都應遵守本規範。《計價規範》從資金來源方面。規定了強制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範圍。即“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有資金為主的大中型建設工程應執行本規範”。何謂“國有資金”?“國有資金”是指國家財政性的預算內或預算外資金。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自有資金及借貸資金。國家通過對內發行政府債券(例如2007年4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以第11號公告。決定從5月J_O日開始向全國發行2007年憑證式國債300億元)或向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機構舉借主權外債所籌集的資金也應視為國有資金。“國有資金為主”的工程是指國有資金佔總投資額50%以上,或雖不足50%。但國有資金投資者實質上擁有控股權的工程。
《計價規範》--容附錄組。具效。
.
《計價規範》的正文部分由總則、術語、工程量清單編製、工程量清單計價、工程量清單及其計價格式等內容構成。它們分別就《計價規範》的適用範圍。遵循的原則(編製工程量清單的原則、工程量清單計價活動的原則)和工程量清單及其計價規則作了具體的規定。
2.附錄部分
《計價規範》的附錄部分由附錄A“建築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附錄B“裝飾裝修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附錄C“安裝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工程量計算規則”、附錄D“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附錄E“園林綠化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五方面內容構成。
這五個方面的附錄均由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徵、計量單位。工程量計算規則和工程內容六項組成。其中項目編碼、項目名稱、計量單位、工程量計算規則的統一規定(簡稱“四個統一”)。要求招標人在編製工程量清單時必須嚴格執行。
《計價規範》具有強制性、實用性、競爭性和通用性四方面的特點。
1.強制性
《計價規範》的強制性特點主要表現在。
一是由建設主管部門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要求批准頒布。規定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或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大中型建設工程應按《計價規範》的規定執行;
二是明確工程量清單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並規定了招標人在編製工程量清單時必須遵守的規則。做到四統一。即統一項目編碼、統一項目名稱、統一計量單位、統一工程量規則。
2.實用性
《計價規範》的實用性體現在附錄中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的項目名稱表現的是工程實體項目。項目名稱明確清晰。工程量計算規則簡潔明了;特別還列有項目特徵和工程內容。便於在編製工程量清單時確定項目名稱和投標報價。
3.競爭性
《計價規範》的競爭性主要表現在:
一是《計價規範》中規定的措施項目。投標人具體採用什麼措施。如模板、腳手架、臨時設施、施工排水等詳細內容由投標人根據企業的施工組織設計等確定。因為某些項目或因素。在各企業之間不同。是企業的競爭項目。從中可體現各企業的競爭力。
二是人工.材料和施工機械沒有具體消耗量。投標企業可以依據企業的定額和市場價格信息進行自行報價。體現各企業在價格上的競爭力。
4.通用性
《計價規範》的通用性是指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將與國際慣例接軌。符合工程量計算方法標準化、工程量計算規則統一化、工程造價確定市場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