翹尾因素

翹尾因素

“翹尾因素”是指上年價格上漲(下降)對本年同比價格指數的滯后(延伸)影響。也就是在計算同比價格指數過程中,上年商品價格上漲(下降)對下一年價格指數的影響。

解釋


其中的“尾”是指年末,“翹”是指上升的曲線。比如,某年前若干個月都是較平滑的曲線,而到年終這條曲線突然上升了。這種現象就叫“翹尾”。需要說明的是,各種統計和財務報表都是以年為單位的,而經濟運行並不受日曆年份影響,因此這種“翹尾”現象,必然會影響到第二年的經濟運行。特別是年底物價上漲、股市行情上升等,翹尾現象比較明顯。

種類


中國通常使用的價格指數多按年距環比計算,即年度價格指數按該年12個月的平均價格與上年12個月的平均價格來比較計算,各月的價格指數也以上年同月為基期計算。如果一年中價格總水平一直上漲,並且前半年物價水平低,後半年物價水平高,全年平均價格水平將高於前半年而低於後半年。即使下一年物價維持上年末的水平,全年價格水平還是上升的。因為作為基期的上年前半年各月價格水平或全年平均價格水平都低於後半年。上年後半年物價上漲對下年價格指數的影響就叫作物價上漲中的翹尾因素。上年價格水平逐月上升,影響下年物價指數一定程度上升,稱正翹尾因素。當下半年的物價水平,延續正翹尾因素影響形成的較高的前半年物價,並有所上升,就會形成新一輪的物價指數上漲,成為慣性價格上漲。

上年價格水平逐月下降,影響下年物價指數下降,稱負翹尾因素。一般說來,上年調高價格的時間早,則對下年指數的翹尾影響小;而上年調高價格的時間晚,則對下年指數的翹尾影響大。上年調價幅度愈大,時間愈晚,翹尾影響就會愈加明顯。

影響舉例


"翹尾"因素,(carryovereffects),也稱滯后影響,是計算同比價格指數中獨有的、上年商品價格上漲對下一年價格指數的影響部分。如某一商品1995年前6個月價格均為每公斤0.5元,7月份上漲到1元,一直到1996年12月份均保持同一價格,雖然1996年價格保持穩定,但計算出來的1996年前6個月的同比價格指數卻為200%,表明價格上漲一倍,這就是這一商品價格指數中的"翹尾"因素,是上年7月份價格上漲對下一年上半年價格指數的滯后影響。"翹尾"因素的計算方法很多,但由於每年進行權數調整和部分代表規格品的更換,不同的計算方法可能會出現不同的計算結果。新漲價因素和"翹尾"因素的計量單位是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