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參民
具有特殊身份的學校
“公參民”,這種具有特殊身份的學校,過去的五年中,在太原市義務教育學校的舞台上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2021年8月,教育部等8部門發文全面規範“公參民”學校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審慎推進,一省一方案力爭用兩年左右時間實現平穩過渡“公參民”學校將退出歷史舞台。
根據2021年8月25日公布的《關於規範公辦學校舉辦或者參與舉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通知》,“公參民”學校主要包括三類:公辦學校單獨舉辦的“公參民”學校,公辦學校與地方政府及相關機構合作舉辦的“公參民”學校,公辦學校與其他社會組織、個人合作舉辦的“公參民”學校。
現階段的家長群體中形成了共識。但是優質教育資源的短缺,無法滿足家長需求的現實卻又是顯而易見的。這些名頭響、招牌大、升學率高的名校成為眾多學生和家長打破頭也要去的地方。“公參民”學校的特點是利用公辦學校的知名度和教學資源開辦民辦教育,也就是所謂的“名校辦民校”。
“公參民”學校是把“雙刃劍”
“現在誰家都有一個孩子,不管想什麼辦法,都要讓孩子上所好學校!”這樣的想法,想必在現階段的家長群體中形成了共識。但是優質教育資源的短缺,無法滿足家長需求的現實卻又是顯而易見的。山大附中、省實驗中學、太原五中……這些名頭響、招牌大、升學率高的名校成為眾多學生和家長打破頭也要去的地方。“公參民”學校的特點是利用公辦學校的知名度和教學資源開辦民辦教育,也就是所謂的“名校辦民校”。正是在這種背景下,知達、令德、五育這些背靠大樹的“公參民”學校應運而生。
太原市的“公參民”學校最早出現在2004年,在頂峰時期,太原市有20所“公參民”初中學校,每年能接受六七千名小學畢業生就讀。學生有學上,學校有錢收,一時間,利益各方皆大歡喜。在某種程度上,“公參民”學校的確緩解了想上好學校、難上好學校的矛盾。隨著時間的推移,“公參民”學校在辦學過程中的不規範行為日益突出。“公參民”學校設立之初,就被戴上了“法人獨立、財務獨立、校舍獨立、招生獨立”等“緊箍咒”。儘管如此,有的公辦學校在校園裡立個圍欄就能隔出一所“公參民”學校,“公參民”學校的課堂上時常出現公辦學校教師的身影,“公參民”學校與公辦學校的學生混合編班,“公參民”學校與民辦培訓機構聯手組織“小升初”考試……一些“公參民”學校的負責人也坦承,“公參民”學校一定程度上激活了學校擴大招生的積極性,激發了學校創辦優質教育的積極性,但客觀上導致了優質教育資源的封閉和有償使用,損害了教育資源的公平性。
“公參民”初中學校存在期間,招生規模佔到太原市每年初中招生計劃的四分之一左右,“公參民”學校每年的收入數億元,這塊誘人的蛋糕有誰願意捨棄?
取消“公參民”學校有法可依
太原市民董女士的兒子今年小學畢業,由於學區內都是薄弱的初中學校,董女士早就打算好給兒子找一所“公參民”學校,但是聽到“公參民”學校被清理整治,轉為民辦性質繼續辦學的消息后,董女士愁得晚上都睡不著覺。“‘公參民’學校少了那麼多,想進也不容易啊!而且轉為民辦性質繼續辦學后,是否還能像以前那樣,多少都能利用點公辦學校的資源呢?”
除了像董女士這樣普通的學生家長外,“公參民”學校的去留也一直是讓太原市教育行政部門大傷腦筋的問題。太原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處長顧埃榮告訴記者,從教育行政部門的角度出發,肯定是希望更多的學生能夠享受到優質教育資源,而願望與現實往往存在差距,取消“公參民”學校在短期內造成的矛盾是客觀存在的。但是如同當初成立“公參民”學校一樣,現在取消“公參民”學校也是依照法律法律,應當必須執行。
顧處長介紹說,取消“公參民”學校,主要是義務教育的辦學理念正在發生變化。以前人們說的最多的就是“人民教育人民辦,人民教育為人民”。從這句話不難看出,在國家財力緊張的時候,需要藉助民間資金推動教育的發展。2004年4月1日起實施的《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標誌著《民辦教育促進法》進入依法實施階段。《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指出,在不利用國家財政性經費,不影響公辦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活動,經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條件批准的前提下,公辦學校是可以參與舉辦民辦學校的,這就是當時出現“公參民”學校的大背景。而現在隨著國家經濟實力不斷提高,辦學理念已經轉變為“人民教育國家辦,人民教育為人民”。國家可以拿出更多的錢來辦教育,讓人民群眾享受到真正意義上的免費義務教育。另一方面,綜合這兩方面的因素,取消“公參民”學校的時機已經成熟。
2008年,太原市停辦了山西知達實驗學校、太原成才中學等11所“公參民”學校。2008年年底,太原市教育局開始了對剩餘9所“公參民”學校的清理工作,今年4月20日,《清理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舉辦或參與舉辦民辦學校的實施意見》以政府文件形式出台。該文件明確表示,到5月1日前,太原市將集中清理義務教育階段“公參民”辦學。文件規定,“符合獨立法人、財務、校園、招生四項標準的‘公參民’學校,可轉成民辦性質學校繼續辦學;不符合上述標準的,停止辦學。”此次清理整頓按照“尊重歷史、實事求是、積極穩妥、依法規範”的原則進行,公辦學校在職人員不得再擔任民辦學校的校長,獨立后的“公參民”學校,不得再有公辦學校學生在該校就讀。
均衡發展義務教育才是硬道理
採訪過程中,一位在“公參民”學校工作多年的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公參民”學校藉助公辦學校的名氣、師資、教學資源來招生,每年都能收幾百萬元的學費,更有甚者,這些學費當中的一部分會成為一些縣(市、區)政府的財政收入,而政府為了追求更多的收入,會大力支持這些公辦學校和“公參民”學校。長此下去,好學校更好,差學校更差,無法實現義務教育科學發展、均衡發展。
“公參民”學校取消后,義務教育的發展又該如何前行呢?太原市教育局局長馬兆興認為,義務教育的發展必須要走均衡發展之路,就算不能實現絕對均衡,也要追求相對均衡。從長遠看來,“公參民”學校的取消未嘗不是一件好事。在受金融危機影響、財政收入減少的情況下,太原市政府仍然拿出資金保證“百校興學”工程的順利實施,教育行政部門不斷增加示範高中定向分配薄弱初中的招生計劃名額,都是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有效舉措。雖然“公參民”學校取消了,但是太原市教育局向社會承諾,太原市現有的教育資源,完全可以保證全市每名小學應屆畢業生都有一個初中學位,每名學生都能入校接受初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