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衛生局

九江市衛生局

九江市衛生局,根據《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九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設立,為九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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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據《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九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九字〔2010〕16號),保留九江市衛生局,為九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主要職責
(一)推進全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衛生改革和發展的戰略目標和規劃,貫徹國家衛生、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相關法律法規。
(二)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貫徹國家藥物政策,擬訂我市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
(三)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貫徹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和地方標準,依法統一發布食品安全信息。
(四)統籌規劃和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製和實施。
(五)組織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落實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六)制定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落實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的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七)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擬訂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貫徹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依法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
(八)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九)貫徹國家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擬訂中醫藥發展規劃,並納入全市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消毒產品、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一)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貫徹執行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二)組織制定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實施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后醫學教育工作。
(十三)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
(十四)組織指導衛生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和衛生援外有關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衛生合作工作。
(十五)組織我市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擔市政府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開展血吸蟲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和科研監測工作。
(十七)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八)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衛生局內設1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行政許可服務科)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行政許可服務等工作。
(二)人事科
擬訂全市衛生人才隊伍發展規劃和措施,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方面貫徹執行各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管理工作;負責援外醫療隊的派遣及日常外事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三)計劃財務科
擬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管理大、中型醫用設備配置;組織協調中央和省市專項經費的安排使用與管理;管理醫療衛生服務價格;負責市直衛生部門及局機關預算管理和指導市屬衛生事業單位基本建設及財務資產管理等;擬訂衛生財務、會計、基建、大型醫用設備、醫療器械採購等管理制度;負責內部審計、衛生統計工作。
(四)衛生應急辦公室
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指導地方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出事件實施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措施;對自然突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
(五)疾病預防控制科
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擔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承辦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六)農村衛生管理科
承擔綜合管理農村基本衛生保障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貫徹執行有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
(七)婦幼保健與社區衛生科
貫徹執行婦幼衛生、社區衛生的政策措施、發展規劃、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的執法監督,依法監督母嬰保健技術服務的實施;組織實施《九江市婦女、兒童發展綱要》中婦幼衛生有關目標;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工作。貫徹執行婦幼衛生技術標準;對婦幼保健實施監督管理,牽頭組織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與先天殘疾工作。
(八)醫政與葯政科
貫徹執行醫療機構、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和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政策、規範、標準,並組織指導實施;貫徹執行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貫徹執行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工作相關政策、指導醫院葯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療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有關工作;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負責貫徹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並組織實施;擬訂市級基本藥物的採購、配送、使用的措施;提出國家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參與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推廣、宣傳教育工作。
(九)醫療服務監管科
承擔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監管工作,建立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安全、服務、財務監督和評價等工作;優化醫療執業環境,協調處理醫療糾紛和醫療投訴信訪件,建立健全以公益性為核心的公立醫療監督制度,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十)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科
承擔市食品安全監管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食品安全綜合的政策規劃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承擔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執行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條件和檢驗規範;依法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工作。
(十一)衛生法制與監督科
負責組織實施衛生監督體系建設工作;歸口統一管理衛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稽查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環境衛生(含生活飲用水和公共場所)、放射衛生、學校衛生、消毒產品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和打擊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工作,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衛生違法案件,組織協調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十二)中醫與科技教育科
貫徹執行中醫、中西醫結合工作發展規劃、管理辦法、規章和技術標準;負責全市中醫醫政工作,負責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的設置申報及監督管理;負責全市中醫、中西醫結合教育、科研工作;擬訂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實施科技計劃和成果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重點醫藥科研攻關項目;指導醫療衛生技術推廣和科學普及工作;貫徹執行地方衛生技術標準;承擔醫藥衛生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衛生人員教育培訓和專業技術崗位培訓工作;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后醫學教育工作。
(十三)市政府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副處級)
承擔市政府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制訂全市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抓好血吸蟲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工作;督促指導全市血吸蟲病、地方病、麻風病的綜合治理、科學防治工作。
(十四)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副處級)
宣傳貫徹有關愛國衛生工作的法規政策;制定全市愛國衛生工作的規劃和措施;指導全市各縣(市、區)愛國衛生工作;組織協調開展創建市級、省級、國家衛生城鎮(村、單位)活動和推進健康城市建設;組織協調指導全市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市農村改廁和農村飲用水水質監測工作;組織城鄉開展除“四害”活動;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委(監察室)。為市紀委(市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三、聯繫電話:
四、領導分工:
局長、黨委副書記 劉少華
主持市衛生局全面工作。
黨委書記 尹雪秀
主持市衛生局黨委全面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 吳青壽
完成局主要領導交辦的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 吳磊軍
協助局長分管規劃財務、衛生統計、幹部保健、醫政、中醫、擁軍、藥品招標採購、醫療改革、衛校,完成局主要領導交辦的工作。
副局長 陳玲珠
協助局長分管物資採購、衛生監督、衛生許可、科技教育、學會辦、計劃生育(日常)、婦女工作,完成局主要領導交辦的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 曹臘貴
協助局長分管農村衛生、婦幼保健和社區衛生、血吸蟲病與地方病防治、人事管理工作,完成局主要領導交辦的工作。
黨委成員、紀委書記 劉毅平
協助局長、書記分管黨的建設、紀檢監察、衛生糾風、辦公室(機關事務、會務)、共青團、工會、幹部人事管理工作,完成局主要領導交辦的工作。
黨委委員、副調研員 丁柳生
協助局長分管工程招投標、衛生應急、疾病控制,完成局主要領導交辦的工作。
黨委委員 徐端
完成局主要領導交辦的工作。
副調研員 鄭東升
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政務、招商引資、綜合治理、安全生產、信訪、維穩、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督查、政務宣傳、信息、信息化、紅十字會)、愛國衛生,完成局主要領導交辦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