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減輕自然災害日

國際減輕自然災害日

國際減輕自然災害日是由聯合國大會1989年定於每年十月的第二個星期三。2009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改為每年10月13日國際減輕自然災害日,簡稱“國際減災日”。

自然災害是當今世界面臨的重大問題之一,嚴重影響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和威脅人類的生存。聯合國於1987年12月11日確定20世紀90年代為“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IDNDR)。所謂“減輕自然災害”,一般是指減輕由潛在的自然災害可能造成對社會及環境影響的程度,即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使公眾的社會和經濟結構在災害中受到的破壞得以減輕到最低程度。

發展歷史


國際減災十年是由原美國科學院院長弗蘭克·普雷斯博士於1984年7月在第八屆世界地震工程會議上提出的。此後這一計劃得到了聯合國和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
聯合國分別在1987年12月11日通過的第42屆聯大169號決議、1988年12月20日通過的第43屆聯大203號決議,以及經濟及社會理事會1989年的99號決議中,都對開展國際減災十年的活動作了具體安排。
1989年12月,第44屆聯大透過了經社理事會關於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的報告,決定從1990年至1999年開展“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活動,規定每年10月的第二個星期三為“國際減少自然災害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Natural Disaster Reduction)。
1990年10月10日是第一個“國際減災十年”日,聯大還確認了“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的國際行動綱領。
2001年聯大決定繼續在每年10月的第二個星期三紀念國際減災日,並藉此在全球倡導減少自然災害的文化,包括災害防止、減輕和備戰。

設立宗旨


確立國際減災十年和國際減災日,其目的都是喚起國際社會對防災減災工作的重視、敦促各地區和各國政府把減輕自然災害作為工作計劃的一部分、推動國家和國際社會採取各種措施以減輕各種災害的影響。在國際減災十年間,國際社會在減災方面取得了顯著成就。 “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行動的目的是:通過一致的國際行動,特別是在發展中國家,減輕由地震、風災、海嘯、水災、土崩、火山爆發、森林大火、蚱蜢和蝗蟲、旱災和沙漠化以及其他自然災害所造成的人命財產損失和社會經濟的失調。通過技術援助與技術轉讓、示範項目、教育和培訓等方案來發展評價、預測和減輕自然災害的措施,並評價這些方案和效力。

自然災害


國際減輕自然災害日
國際減輕自然災害日
自然災害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巨大障礙。有史以來,自然災害給人類帶來了重大的傷亡和痛苦。生命和財產遭受到巨大的損失。由於人口快速增長和集中(城市化);各種高技術和建設規模的有增無減,人為因素對自然生態的破壞、導致自然災害對人類世界,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潛在威脅越趨嚴重。已經並將繼續造成世界的嚴重不穩定因素。
據有關資料統計,過去20年中(數據截至2005年),受自然災害影響的人口有八億多人,財產損失近千億美元。當今世界自然環境正急劇惡化,有二萬多種動植物的生存受到威脅,約五千種動植物面臨絕種的危險。這種情況說明,減輕自然災害已成為人類面臨的一項緊迫任務。這個帶有世界性的重大問題,差不多所有的國家和地區都遭受到它的破壞和威脅,因為自然災害是不分地域和政治界限的,對工業化國家來說,自然災害帶來的損失在市值上是追高的,但自然災害造成的最大苦難卻落到了發展中國家的身上。因為它們受到死亡率高和經濟損失相對較大的雙重打擊。

活動內容


國際減輕自然災害日
國際減輕自然災害日
國際科學聯合會理事會(ICSU)、國際大地測量學與地球物理學會(IUGG)、國際地質學學會(IUGG)、國際工程地質學會(IAEG)、國際岩石圈聯合會(ICL)等國際組織都表承支持,此外,至少有17個國家、地區(包括日本學術會議,加拿大皇家學會等)也作出了響應,表示極大的興趣和充分的支持。1987年底,由摩洛哥和日本倡議,幾一個國家聯名向42屆聯合國大會提出減災議案,這個議案於1987年12月11日極大會通過,並形成169號決議。它的主要內容為:確定把從1990~2000年,本世紀最後的10年定名為國際減輕自然災害一年,英文名為International Decade for Natural Disaster Reduction,簡寫為IDNDR,中文簡稱為“國際減災十年”或“減災十年”。它旨在聯合國的主持下,通過國際上的一致行動,把當今世界上,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由於自然災害造成的人民生命財產損失,社會和經濟停頓減輕(少)到最低的程度。具體目標為通過廣泛的國際合作,技術援助或轉讓,項目示範,教育與培訓等手段推廣和應用已經擁有的知識、技術和經驗,繼續發現新的研究領域,提高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防災、抗災能力。決議要求各國政府,科學技術團體、非政府組織廣泛熱烈響應,在聯合國領導下,從事減災十年的活動,還特別要求聯合國各成員國政府建立相應的國家委員會,制訂各自的方針。為實現國際減災十年作出貢獻。決議還要求聯合國秘書長就籌備工作的進展情況,特別是聯合國系統本身如何發揮推動與促進作用,向43屆聯合國大會進行報告。
聯合國在作出“國際減災十年”的決議后,開展了一系列的準備工作:1988年2月19日,聯合國新聞署就169號決議正式發布消息,並宣布聯合國秘書長為執行這一決議決定成立一個“國際減災十年”的指導委員會,由聯合國發展與經濟合作總署總幹事詹姆·李佩特任主席,聯合國救災署協調員馬哈默特·埃塞菲任副主席,副協調員任秘書,其它成員分別由聯合國科學與技術發展中心(CSTD)、開發署(UNDP)、環境署(UNEP)、人類居住中心(UNCH8)、糧農組織(FAO)、教科文組織(UNESCO)、國際通訊聯盟(ITU)等的高級官員擔任。與此同時,聯合國秘書長還決定成立一個“特別國際專家小組。(AD-hoc International Expert Group)。聘請“國際減災十年”創始人——美國科學院院長法蘭克·普勒斯博士主持召集國際著名災害專家在1988年3月22日~24日在美國華盛頓集會,研討如何實現國際減災十年活動的目標,特別是國際專家委員會的性質、任務、組織形式籌,並發表了會議紀要,特別專家組的任務是向聯合國秘書長提供與減災一年有關的科學技術和實施方面的建議,制定如何實現國際減災十年活動的計劃.並為執行計劃提出了個相應的體制,以發揮聯合國的作用。
1988年12月20日,聯合國第43屆大會就開展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活動的內容與規模作出相應的決議(43-203號決議)。 1989年7月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做出了89-99號決議,建議聯合國大會採取行動,為實現國際減災十年活動的目標制定一個適當的行動綱領,1989年底舉行的第44屆聯合國大會上,經濟及理事會通過關於“國際減災十年”的決議案,宣布“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活動於1990年1月1日開始,決定指定每年10月第二個星期的星期三為國際減輕自然災害日,並於每年以適合10年的目標和目的的方式紀念該國際日等。
第44屆聯大還通過了《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國際行動綱領》。他織安排;財政計劃及審查等。這個綱領的產生,為在世界範圍內的一致減災活動鋪平了道路。
聯合國環境署標誌
聯合國環境署標誌
“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國際行動綱領首先確定了行動的目的和目標。即透過一致的國際行動,特別是在發展中國家,減輕由地震、風災、海嘯、水災、土崩、火山爆發、森林大火、蚱蜢和蝗蟲、旱災和沙漠化以及其它自然災害所造成的人命財產損失和社會經濟的失調。其目標是:增進每一國家迅速有效地減輕自然災害的影響的能力,特別注意幫助有此需要的發展中國家設立預警系統和抗災結構;考慮到各國文化和經濟情況不同,制訂利用現有科技知識的適當方針和策略;鼓勵各種科學和工藝技術致力於填補知識方面的重點空白點;傳播、評價、預測與減輕自然災害的措施有關的現有技術資料和新技術資料;透過技術援助與技術轉讓、示範項目、教育和培訓等方案來發展評價、預測和減輕自然災害的措施,並評價這些方案和效力。國際行動綱領要求所有國家的政府都要做到:擬訂國家減輕自然災害方案,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將之納入本國發展方案內;在“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期間參與一致的國際減輕自然災害行動,同有關的科技界合作,設立國家委員會;鼓勵本國地方行政當局採取適當步驟為實現“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的宗旨作出貢獻;採取適當措施使公眾進一步認識減災的重要性,並透過教育、訓練和其它辦法,加強社區的備災能力;注意自然災害對保健工作的影響,特別是注意減輕醫院和保健中心易受損失的活動,以及注意自然災害對糧食儲存設施、避難所和其它社會經濟基礎設施的影響;鼓勵科學和技術機構、金融機構、工業界、基金會和其它有關的非政府組織,支持和充分參與國際社會,包括各國政府、國際組織和非政府組織擬訂和執行的各種減災方案和減災活動。

歷屆主題


1991年10月9日主題是“減災、發展、環境――為了一個目標”。
1992年10月14日主題是“減輕自然災害與持續發展”。
1993年10月6日主題是“減輕自然災害的損失,要特別注意學校和醫院”(Stop Disasters; Focus on Schools and Hospitals)。
1994年10月12日主題是“確定受災害威脅的地區和易受災害損失的地區――為了更加安全的21世紀”(Protection of Vulnerable Communicities from the Effects of Natural Disasters)。
1995年10月11日主題是“婦女和兒童--預防的關鍵”(Women and Children - the Key to Prevention),活動的重點是:召開婦女和兒童如何能在預防災害工作中發揮關鍵作用的各種會議;出版婦女和兒童如何在預防災害中發揮作用的研究專集,安排一些項目對婦女和兒童在防災中的作用作出專題調查報告等。
1996年10月9日主題是“城市化與災害”(Cities at Risk)。
1997年10月8日主題是“水:太多、太少――都會造成自然災害”(Water:Too Much。。。Too Little。。。The Main Cause of Natural Disasters)。
1998年10月14日主題是“防災與媒體--防災從信息開始”(Natural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the Media)。
1999年10月13日主題是“減災的效益――科學技術在災害防禦中保護了生命和財產安全”(Prevention Pays)。
自然災害
自然災害
2000年10月11日主題是“防災、教育和青年--特別關注森林火災”(Disaster Prevention, Education and Youth, with special focus on forest fires)。
2001年10月10日主題是“抵禦災害,減輕易損性”(Countering Disasters; Targeting Vuherability)。
2002年10月9日主題是“山區減災與可持續發展”(Disaster Reduction for Sustainable Mountain Development)。
2003年:面對災害,更加關注可持續發展
2004年:減輕未來災害,核心是如何“學習”
2005年:利用小額信貸和安全網路,提高抗災能力
2006年:減災始於學校
2007年:防災、教育和青年
2008年:減少災害風險 確保醫院安全(Hospitals Safe from Disasters)
2009年:讓災害遠離醫院
2010年:建設具有抗災能力的城市:讓我們做好準備!(Making Cities Resilient:“My city is getting ready”。)
2011年:建設具有抗災能力的城市—讓我們作好準備。
2012年:女性——抵禦災害的無形力量。
2013年:面臨災害風險的殘疾人士。
2014年:提升抗災能力就是拯救生命——老年人與減災(Resilience is for Life——Older Persons and Disasters)。
2015年:掌握防災減災知識,保護生命安全。
2016年:用生命呼籲:增強減災意識,減少人員傷亡。(Live to tell:Raising Awareness, Reducing Mortality)
2017年:建設安全家園;遠離災害,減少損失。
2018年:減少自然災害損失,創建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