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首席技師
山東省首席技師
《山東省首席技師選拔管理辦法》規定,山東省首席技師是指工人隊伍中具有良好職業道德、高超技能水平、豐富實踐經驗、貢獻特別突出,在全省本行業、領域中影響帶動作用大、得到廣泛認可的優秀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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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首席技師選拔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辦發〔2011〕63號)規定,山東省首席質量,是指 從工人隊伍中選拔出具有良好職業道德、高超技能水平、豐富實踐經驗、貢獻特別突出,在全省本行業、領域中影響帶動作用大、得到廣泛認可的優秀高技能人才。
山東省首席技師選拔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充分考慮技術技能型、知識技能型、複合技能型等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點和行業分佈,重點從我省國民經濟發展支柱產業和優勢產業相關企業中選拔產生。山東省首席技師評選從2006年開始,每年選拔一次,嚴控數量,寧缺毋濫,最多不超過100人,管理期限為4年。
山東省首席技師選拔範圍是我省各類所有制經濟、社會組織中,具有技師以上職業資格、在一線崗位上直接從事技能工作的人員,符合條件的自由職業者也可參加。
省首席技師選拔管理工作辦公室對各地、各單位報送的人選進行初步審核,組織有關專家成立山東省首席技師評審委員會,對人選進行綜合評審,並組織進行現場技能考查,提出人選名單,提交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山東省首席技師名單,經公示后報省政府命名,並頒發證書。
山東省首席技師在管理期內,每人每月享受省政府津貼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