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縣

清溪縣

清溪縣,本牛鞞縣,唐天寶元年更名清溪縣,屬資州資陽郡。后前蜀、後唐、后蜀仍置,宋乾德五年廢縣。故治在今內江石子鎮。

五代南唐置


清溪縣,隋南安縣地。唐咸通五年(864年)析南安縣西北部二鄉置小溪場,五代時南唐保大十三年置清溪縣。屬清源軍.宋宣和三年(1121年)改為安溪縣。

五代後周置


五代後周顯德二年(955),小溪場監詹敦仁向清源軍節度使留從效申請建縣獲准,以境內溪水清澈之意,命名清溪縣,屬清源軍。

宋代置


宋太平興國三年(978),清溪縣屬泉州。
宋宣和三年(1121),厭其名與浙江睦州青溪(今浙江淳安方臘起義地)同音,取溪水安流才能太平之意,改清溪為安溪,仍屬泉州。

元代置


元至正十八年(1358),安溪縣屬泉州路。

清代置


清溪縣,吳周吳三桂孫吳世璠洪化三年(康熙二十年,1681年),在江津縣筍溪河之中咀置縣。

現代置


1986年1月,泉州市升格為地級市,安溪縣隸屬泉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