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消防總隊

天津市公安消防總隊

天津市公安消防總隊機關內設4個部(包括27個處級機構和19個部門直屬單位),分別為:司令部、政治部、後勤部、防火監督部。

下設機構


司令部下設6個處和6個直屬單位,即:秘書處(副團)、警務處(副團)、戰訓處(副團)、管理處(副團)、專職隊指導處(副團)、通信處(副團)和警勤中隊(正連)、調度指揮中心(副團)、汽車隊(正連)、招待所(正營)、機關食堂、軍人服務社;
政治部下設4個處和3個直屬單位,即:組織處(副團)、幹部處(副團)、宣教處(副團)、監察紀檢保衛處(正團)和干休所(正營)、文化工作站(正營)、俱樂部;
後勤部下設8個處和6個直屬單位,即:財務處(副團)、供給處(副團)、裝備處(副團)、車管處(副團)、營房處(副團)、衛生處(副團)、生產管理處(正團)、審計處(副團)和農場(副團)、汽訓大隊(正營)、修理所(正營)、倉庫(正營)、消防器材供應站(正營)、門診部(正營);
防火監督部下設9個處和4個直屬單位,即:秘書處(副團)、政研指導處(副團)、宣傳處(副團)、法規處(副團)、建審處(副團)、火查處(副團)、危管處(副團)、重點保衛處(副團)、技術處(副團)和水上消防監督站(正團)、刊物編輯部(副團)、新聞電視工作站(副團)、消防產品質量檢測站(副團)。
消防局下轄18個支隊(正團級)、3個大隊(副團級)、3個直屬單位(2個正團級,1個副團級)和產業園區消防辦,分別下轄50個中隊(正連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