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輸式教育,是指啟髮式教育的對稱。亦稱注入式教育。原指在社會教育中,不顧學生學習認識過程客觀規律和他們的理解能力以及知識水平,把現成的知識結論灌輸給學生,主觀地決定教學進程,並強迫學生呆讀死記的教育方式。隨著科學文明的發展,在普通教育中已不提倡。把這種教育方式引深對教育改造罪犯中來,是指勞改機關依法通過正面教育,把真理和知識輸送於罪犯頭腦的一種教育方法。
勞改機關之所以採用這種教育方法,是因為罪犯在沒有轉變犯罪立場以前是不會自覺接受改造的。必須在懲罰管制的前提下,堅持向罪犯灌輸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和科學社會主義知識,深刻揭露批判他們違法
犯罪思想、言行,藉以摧毀罪犯的犯罪思想和
剝削階級的
意識形態,使罪犯樹立正確的人生觀、法紀觀、道德觀。灌輸式教育的特點是具有強制性、進攻性,能給罪犯以深刻的正面影響,是教育改造罪犯必須採取的一種方法。在教育改造罪犯實踐中,運用這種教育方式經常是結合啟髮式教育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