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部分負荷性能係數
空氣調節用冷水機組的部分負荷效率指標
綜合部分負荷性能係數是指用一個單一數值表示的空氣調節用冷水機組的部分負荷效率指標,基於機組部分負荷時的性能係數值,按機組在各種負荷條件下的累積負荷百分比進行加權計算,獲得的表示空氣調節用冷水機組部分負荷效率的單一數值。
目錄
國標《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準》給出以下定義:
用一個單一數值表示的空氣調節用冷水機組的部分負荷效率指標,它基於機組部分負荷時的性能係數值,按照機組在各種負荷下運行時間的加權因素,通過計算獲得。因此也稱為綜合部分負荷性能係數。
之所以要定義綜合部分負荷係數(IPLV),是因為製冷或熱泵設備在實際工作中不可能總是在最大負荷工況(100%負荷)下工作,有可能在很多時候機組只在75%、50%等負荷下工作。而機組EES、COP是在名義工況(名義工況是國家規定的一個機組測試工況,不同於最大負荷工況)下定義的,也不能全面反映機組運行效率,因而美國製冷學會(American Heating and Refrigeration Institute, AHRI)以及美國暖通空調工程師學會(American Society of Heating Refrigerating and Air-conditioning, ASHRAE )提出了綜合部分負荷係數(IPLV)的概念,用來衡量製冷、熱泵機組部分負荷工作情況下的運行效果。
綜合部分負荷係數(IPLV)的計算公式為,
I徠PLV=2.3% x A + 41.5% x B + 46.1% x C +10.1% x D
式中,A —— 100%負荷時的性能係數, kW / kW
B—— 75%負荷時的性能係數, kW / kW
C—— 50%負荷時的性能係數, kW / kW
D—— 25%負荷時的性能係數, kW / k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