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險

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的合稱

四險指社會保險中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四種保險。

基本概念


人社部、財政部聯合發布通知再次明確,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將合併實施。“五險一金”變“四險一金”。

養老保險。

這是為保障勞動者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設立的保險。主要內容有:離休、退休條件;離休、退休后的待遇;死亡后的喪葬費、補助費、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等。

失業保險。

這是為保障勞動者在失業后尋找工作期間基本生活需要而設立的保險。主要內容有失業救濟金、生活補助費、失業期間醫療費等。西方國家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的期限一般為26周至一年。享受的條件:必須是非自願性失業。

醫療保險。

這是為保障勞動者在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暫時或長期喪失勞動能力時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設立的保險。主要內容有:病假及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醫療費用、住院費用、藥費、供養直系親屬的醫藥費等。

工傷保險。

或稱工業傷害和殘廢保險。這是為保障勞動者在身體受傷以及因病或因傷而致殘廢,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設立的保險。它一般分因工傷殘和職業病兩種。內容包括因傷殘而退休、退職的處理方法,因工殘廢撫養費,因工殘廢補助費和工作照顧等。根據《勞動保險條例》規定,我國工人和職員因工負傷,其全部診療費、藥費、住院費和就醫路費均由企業行政負擔。醫療期間工資照發。確定為殘廢,則按殘廢等級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月付給因工殘廢撫恤費或因工殘廢補助費。

生育保險。

這是為保障婦女勞動者在生育期間暫時喪失勞動能力時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設立的保險。內容包括產假、產假期間工資待遇,生育醫療費用等。

其他概念


"五險"方面,按照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0.5%-1%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
“住房公積金":具體單位和個人承擔的比例是各承擔50%,那是按照個人全年平均工資計算的。國家規定的是:住房公積金不低於工資的10%,效益好的單位可以高些,職工和單位各承擔50%. 對職工很實惠,即:交一得二,便於自己今後住房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