肄業證書

證明具有學籍、未完成教育計劃規定的課程而中途退學者的證件

肄業生,是指具有學籍的學生未完成教育計劃規定的課程而中途退學者(被開除學籍者除外,被開除不給予肄業,無肄業證);亦可指完成課程學習及必修環節,成績合格,但未完成畢業論文者(包括未進行畢業論文答辯者)。個別地區也指具有學籍,但是未修夠畢業規定學分,或成績不合格者。

肄業生由培養單位頒發自製的肄業證明,即為肄業證書。肄業證書、結業證書、畢業證書都是國家承認學歷,同有法律效應。如本科肄業,取得肄業證書,其學歷也為本科。

辦理條件


肄業證書
肄業證書
個別地區也指具有學籍,但是未修夠畢業規定學分,中途離校,部分成績合格者。肄業生由培養單位頒發自製的肄業證明,即為肄業證書。
肄業證書
肄業證書

區別

肄業證書
肄業證書
肄業生,是指具有學籍的學生未完成教育計劃規定的課程而中途退學者。
結業生是指具有學籍的學生完成課程學習及必修環節,成績合格,但未通過畢業論文者。結業生由培養單位頒發教育部統一印製的結業證書。結業生不再補行論文答辯,不換髮畢業證書。
畢業生 是指達到相關條件的學生。可以頒發畢業證,如果是本科畢業,並符合學位授予條件,還會取得學士學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