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咬狗才是新聞
人咬狗才是新聞
“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是美國《紐約太陽報》19世紀70年代的編輯主任約翰·博加特解釋新聞的說法。
美國《紐約太陽報》19世紀70年代的編輯主任約翰·博加特把新聞解釋為“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這種說法被西方資產階級報人作為選擇新聞的標準一直延續至今。人們都知道,狗具有狂吠、咬人的天性。當人們一聽到狗叫或者一看到狗咬人的事,大都認為這是正常的現象,不值得大驚小怪。但人是有別於“狗”的,如果“人”真的會咬“狗”,那就令人瞠目結舌了。這種“狗咬人……人咬狗”理論,核心問題就是“奇”,一言以蔽之:“奇”就是新聞。
這種觀點,主要是從新聞價值方面來說的。影響新聞價值的因素包括:影響、時間性、接近性、衝突性、異常性。狗咬人太多了,所以沒有什麼大的影響了。除非是多少條狗一起出來咬人。但是人咬狗就從來都沒出現過,佔了異常性,吸引讀者,關注度高,相對的新聞價值就高。
此經典透出新聞的一個特點:異常性、新鮮性、獵奇性。就是說,在這個世界上,引起我們注意的,往往是那些不同於日常平凡生活的奇事、異事、新鮮事,也只有這樣的事件,才會勾住人的眼球。
所以,坐飛機不是新聞,飛機摔下來才是新聞;動車平穩到達不算新聞,出軌翻車才是新聞;和尚念經不算新聞,和尚與尼姑偷情才算新聞……
發現人咬狗的新聞需要有獨特敏銳的眼光,所以,香港把一些記者稱為狗仔隊,這些記者的鼻子象狗一樣靈,不惜用一切手段到處搶新聞。如英國默多克的新聞帝國為了抓到人們的隱私,甚至搞竊聽等手段。
如果沒有人咬狗的新聞怎麼辦?一些不良記者就泡製。
現在一些爛媒體“爛”體現之一就是,非要在正常新聞報道之外,憋著心思,尋找甚至創造細節,來製造渲染官方黑暗的亮點,通過這種火花,來引爆關注,吸引眼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