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帳戶
證券帳戶
證券帳戶是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為投資者設立的,用於準確記載投資者所持的證券種類、名稱、數量及相應權益和變動情況的帳冊,是認定股東身份的重要憑證,具有證明股東身份的法律效力,同時也是投資者進行證券交易的先決條件。
投資者在證券流通市場上購買股票,需要委託證券商,並在對方那裡“開戶”,即投資人與證券商簽訂“委託買賣證券受託契約”。
對投資人的開戶,證券商事先要進行必要的調查。例如,紐約證券交易所的第405條規則規定,其會員經紀商公司應儘力了解每一位客戶的基本情況,並掌握所收到的交易委託單的內容。如果證券商對顧客的情況難以了解,就有可能要求顧客交付押金或請對方找銀行擔保。其目的在於確保顧客的信用的安全可靠,使證券交易能順利進行。
通常在辦理開戶手續時要填寫“委託買賣證券契約”。內容有委託人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職業、住址、服務機構,擔任職務以及電話號碼和身份證號碼,並予簽名蓋章。同時,由證券商核對委託人的身份證,並編列帳號,填制“開戶帳號卡”交給委託人。此外,客戶對股票買賣有關情況應給予必要的說明。
在開戶時,證券商還為顧客提供所需要的帳戶類型。
開設這一帳戶的客戶在買入證券后,應在清算日或清算日之前交清全部購買股票的價款。同理,在出賣股票后,亦應在清算日或之前將股票交割給評判商。清算日的具體日期通常在送交顧客的股票“成交通知單”上說明在美國以交易日後的第五個營業日為清算日。
又稱普通帳戶。客戶在購買證券時,證券商將以墊資的形式,向投資人提供一部分融資,並收取墊資的利息。例如,規定帳戶的保證金比例為65%,意味著商戶在購買證券時應即支付65%的證券價款。餘下的35%的價款,並支付利息。利息按證券提供的借款成本為基礎折算。
投資人以兩人蔌兩人以上合夥在證券商那裡開設一個帳戶。這類帳戶適用於夫妻雙方或父子關係。
開設這一帳戶,客戶給予證券商以優先權的書面批准,同意證券商在不與投資人協商的情況下進行交易,而且交易的對象、股票的價格,數量以及交易的時機都由證券商自行選定。當然,證券商要以不損害顧客的利益為前提。在許多國家,投資人只有到法定年齡才能在證券商那裡開戶。在歐美國家未成年人的合同行為沒有法律的約束力,因而,未成年人可以在名義上持有股票,但只有父母可以以監護人的名義進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