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例會

工程專業術語

工地例會是專業術語,拼音為ɡōnɡ dì lì huì,是項目監理機構定期組織有關單位研究解決與監理相關問題的會議。來源於《建設監理規範》。

應用


項目實施期間應定期舉行工地例會,會議由監理工程師主持,參加者有監理工程師代表及有關監理人員、承包商的授權代表及有關人員、業主或業主代表及有關人員。工地例會召開的時間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安排,一般有旬、半月和月度例會等幾種。工程監理中的許多信息和決定是在工地會議上產生和決定的,協調工作大部分也是在此進行的,因此開好工地例會是工程監理的一項重要工作。
工地會議決定同其他發出的各種指令性文件一樣,具有等效作用。因此,工地例會的會議紀要是一個很重要的文件,會議紀要是監理工作指令文件的一種,要求記錄真實、準確。當會議上對有關問題有不同意見時,監理工程師應站在公正的立場上作出決定。但對一些比較複雜的技術問題或難度較大的問題,不宜在工地例會上詳細研究討論,可以由監理工程師作出決定,另行安排專題會議研究。

時間安排


1、時間間隔
一般以一周為適宜,如果工程規模較小或工種較單調,可以適當調整為兩周一次或每半個月一次,但不應再減少。
2、時間長短
可靈活控制,在切實解決問題的基礎上,盡量不要拖延時間,避免講空話。
3、特別注意
會議應該準時開始,維護監理例會的嚴肅性,必要時可以實行點名和獎懲制度。避免因為幾個人遲到耽誤所有入會者的時間。

地點


按照慣例,一般均將工程現場會議室作為工地例會的召開地點,但有時根據工程情況,為解決某一主要問題,可以選擇施工現場甚至材料供應地等有關地點召開例會。
如我們監理的某工程,承包單位自查、自檢工作不到位,一再依賴監理人員的檢查,造成隱蔽驗收需要多次整改才能達到要求,不但增加了監理人員的工作量,也使工程進度拖延、存在質量隱患,我們及時下達了《監理通知》,但承包單位整改力度不大,此次工地例會恰逢鋼筋、模板工程隱蔽驗收,於是我們將工程的施工現場作為此次例會地點,針對施工單位屢教不改的情況,召集所有入會人員指出現場存在的諸多問題;由總監提出,徵得業主同意,決定下達停工整改令。再如,我們發現某工程已經澆搗的樓面混凝土存在裂縫問題,經調查發現商品混凝土的供應存在很大的問題,便將商品混凝土攪拌站作為會議地點。所以說工地例會的召開地點可以隨主要議題而定。

參加人員


根據《建設監理規範》規定,參加工地例會的單位分別是:建設單位、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具體可歸納為:
1、承包單位
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各工種負責人、質量員、安全員、施工員,必要時可以通知施工單位領導及各班組長、材料供應商等參加。
2、監理單位
總監及現場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必要時可請單位領導或其它相關人員參加。
3、建設單位
建設單位駐地工程師及其它駐現場人員,必要時可請相關人員參加。
同時,需要時,設計人員、建設方面的領導、專家等等都可以作為邀請對象。

程序內容


到場人員首先按規定簽到,註明姓名、單位名稱、負責的工作、聯繫電話等。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會議。
會議舉行的程序和內容,如下:
1、承包單位發言
⑴彙報由上次例會至今的工程進展情況,對工程的進度、質量和安全工作進行總結,並分析進度超前或滯后的原因;
⑵質量、安全方面以及資料上報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所採取的措施;
⑶彙報下階段進度計劃安排,克服現階段進度、質量、安全問題的措施;
⑷提出需要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解決的問題。
應注意的是,彙報中需將各個專業的情況逐一介紹,避免工地例會重視土建專業、忽視設備安裝專業的問題,隨著科技發展,現代建築中各設備安裝專業新技術、新材料的應用迅猛增長,存在的問題可能更多,總監應引起重視。
2、監理單位發言
⑴對照上次例會的會議紀要,逐條分析入會各方是否已實施了承諾;
⑵對承包單位分析的進度和質量、安全等情況做出評價,主要是指出漏報的問題以及原因是否正確、整改的措施是否可行;
⑶同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是一個長期的任務,必需對施工單位的安全教育情況進行分析,加強監理自身的保護;
⑷對工程量核定和工程款支付情況進行闡述;
⑸對承包單位提出的需要監理方答覆的問題進行明確答覆;
⑹提出需要建設單位或承包單位解決的問題。
3、建設單位發言
建設單位指出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工作中需要改正的問題,並對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提出的問題給予明確答覆。
4、特別注意
入會各方在給出解決問題的措施時,均應說明解決問題的具體期限,並嚴守承諾,使方案能落到實處,達到會議的目的。在下一次的例會中由各方對照檢查,未按期落實的應說明原因,由入會各方商討處理方法。
5、整理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應由監理機構整理。整理紀要時需注意:
⑴註明該例會為第幾次工地例會、例會召開的時間、地點、主持人,並附會議簽到名單。
⑵用詞準確、簡略、嚴謹,書寫清楚,避免歧義。
⑶分清問題的主次,條理分明。
會議紀要整理完畢后,首先送總監審閱、簽字,之後送承包單位和建設單位及被邀請參加的其它單位代表審閱簽字、簽字時應註明日期,若某一方的改動超出會議內容,應徵得其他各方的同意。
各方均簽字完畢後由監理人員列印、蓋章、分發,分發時需請接收人員簽字、並註明接收的日期和份數。經各方簽字的原稿應由監理單位妥善保管,供需要時查閱。開好工地例會,整理好會議紀要,切實解決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問題,是做好監理工作的重要一環。它有助於監理工作的正常開展,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樹立了監理單位的威信,必需引起監理人員的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