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金銀出境許可證

攜帶金銀出境許可證

攜帶金銀出境許可證是指由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委託機構簽發的許可出境者攜帶超過規定數量金銀及其製品出境的證件。依照《對金銀進出國境的管理辦法》規定: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公民、外國僑民和其他出境旅客攜帶金銀及其製品出境,需受一定數量的限制。因出訪探親、旅遊以及前往國外或港澳地區工作和學習的,每人攜帶金銀的限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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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黃金飾品5市錢,白銀飾品5市兩。遷居國外和港澳地區的,每人攜帶金銀的限額為:黃金飾品1市兩,白銀飾品10市兩,銀質器皿20市兩。如果攜帶金銀或其製品超出了上述規定的限額的,必須在出境前持旅客所在單位或者城鎮街道辦事處、鄉人民政府以上機關證明,到當地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委託機構,驗明所攜帶金銀及其飾品名稱、數量后,申領《攜帶金銀出境許可證》,海關憑以查驗放行。不能提供的,不許攜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