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市交通運輸局
自貢市主管交通運輸的政府機構
自貢市交通運輸局是自貢市主管交通運輸的政府機構。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自貢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廳〔2010〕23號)和《中共自貢市委、自貢市人民政府印發自貢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自貢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自委發〔2010〕13號),設立自貢市交通運輸局(以下簡稱市交通運輸局),為自貢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將原市交通局的職責、原市規劃和建設局承擔的指導城市公共客運管理職責整合划入市交通運輸局。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6項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
(四)將協調鐵路運輸的職責划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五)加強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的銜接,促進各種運輸方式協調發展。
(六)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七)加強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監督管理和交通運輸應急管理。
(八)加強對交通行業和產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公路、水路的發展戰略並監督實施,組織編製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參與擬訂促進全市物流業發展中有關交通的政策並指導實施。
(二)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負責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制定道路、水路運輸相關政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局屬單位和交通運輸行業的穩定工作。
(四)負責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交通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港口規劃和港口岸線使用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特許經營管理工作。
(五)負責水上交通安全監管,指導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國家、省、市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組織協調地方交通戰備工作。
(六)負責交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編製及監督實施;負責交通建設資金的籌集與管理,監督管理交通運輸行業國有資產,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的內部審計工作。
(七)貫徹執行國家、省交通運輸科技政策,組織科技開發和應用,指導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開展相關統計工作。
(八)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交通運輸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信息、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訪、接待和後勤保障、政務協調、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績效管理等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工作;負責起草或審核局的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文件,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交通史志和年鑒的組稿、編髮工作;負責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工作;負責局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交通運輸行業穩定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新聞宣傳工作;歸口管理交通外事工作。
(二)綜合規劃科
組織編製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研究擬訂全市公路、水路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公路、水路運輸和城市公共客運等行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促進全市物流業發展中有關交通的政策;承辦公路、水路重點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後期評價工作;承擔地方交通建設項目審查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的綜合統計、預測及經濟活動分析工作;承擔公路、水路運輸業、城市公共客運經濟運行分析工作;承擔交通運輸城鄉統籌工作;承擔交通運輸科技項目立項、申報、科技信息交流、科技成果推廣工作。
(三)行政審批服務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行政審批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機關行政審批和公共管理服務事項辦理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受理並辦理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和公共管理服務事項;負責行政審批和公共管理服務事項的動態管理,優化辦事流程,編製服務指南並向社會公示;定期向本部門相關科室通報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辦理情況,配合做好後續監管工作;指導下級部門行政審批工作;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政策研究;監督實施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裝備標準和執法規範,監督管理交通運輸執法證件;承辦交通運輸行業行政調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局規範性文件的審核工作;組織交通運輸行業法制宣傳、普及教育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
(四)建設管理科
監督實施交通運輸行業工程建設政策、制度、技術標準;制定地方交通運輸行業建設管理辦法;監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的信譽公開和信用評價工作;承擔地方公路、水路建設工程設計文件審查、施工許可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監督管理地方公路、水路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指導公路、水路基礎設施的維護和管理。
(五)運輸管理科
制定公路、水路運輸相關政策、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公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督管理和站場、車輛維修、汽車租賃、駕駛員培訓等行業管理;組織協調重點運輸、緊急客貨運輸和公路、水路聯合運輸,參與運輸價格管理工作;負責公路、水路運輸銜接和統籌協調工作;承擔物流業發展中的有關交通管理及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指導城市公共客運服務質量的監督管理和計程車行業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節能減排工作。
(六)安全監督科
指導公路、水路、城市公共客運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擬訂實施公路、水路、城市公共客運安全生產政策和綜合性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相關制度;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理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安全管理的責任考核、監督檢查和宣傳教育工作;指導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參與處理公路、水路、城市公共客運行業突發公共事件。
(七)財務科
指導、監督交通運輸行業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承擔交通專項資金籌集、管理、監督、信貸及利用外資的財務管理工作;承擔公路、橋樑、隧道收取通行費預算和財務管理工作;承擔招商引資工作;承擔局機關及局屬單位財務收支預、決算管理和國有資本、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和政府採購資金管理。
(八)審計科
擬訂實施交通運輸行業審計工作制度、計劃;依法監督本部門及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及其他經濟活動;承擔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局投資建設項目、專項資金使用及管理情況的審計工作。
(九)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製、人事管理、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幹部培訓和思想作風建設;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組織、思想、作風和制度建設工作。
(十)自貢市交通戰備辦公室(市保護通信線路安全辦公室)
貫徹執行交通戰備法律、法規,制定有關實施意見和措施;規劃全市國防交通網路布局,監督檢查和協助組織國防要求在有關交通工程中的貫徹落實;擬訂國防交通保障計劃;組織國防交通保障隊伍,擔負搶險救災等突發事件的交通保障任務;負責全市國防運力動員和運力徵用;制定和實施國防交通物資儲備計劃,調用國防交通物資;組織全市國防交通科學技術研究及成果的推廣、應用;負責全市保護通信線路安全工作的組織、協調、檢查、督促工作,參與有關保護通信線路安全的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指導、檢查、監督全市交通運輸部門及區縣的國防交通工作並協調處理有關問題。
機關黨委
負責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工作,領導本機關和直屬單位群團組織工作。
編製情況
市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製3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機關黨委專職書記1名(副縣級);總工程師1名(副縣級);安全總監(兼市交通戰備辦公室主任)1名(副縣級);正科級領導職數10名(含市交通戰備辦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5名。機關工勤崗位人員控制數4名。
單列管理的行政編製1名。
市紀委、市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人員編製2名,其中:紀檢組長1名(副縣級),監察室主任1名(正科級)。
其他事項
(一)與相關部門職責分工
1.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鐵路運輸協調工作;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公路、水路交通等其他運輸協調工作。
2.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城市地鐵、軌道交通的運營管理工作;市城鄉建設住房保障局負責指導城市地鐵、軌道交通的規劃和建設工作。
(二)市交通運輸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馮永志(黨組書記、局長)
王平(黨組成員、副局長)
唐渝俊(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行富(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慎康(黨組成員、副局長)
蒲友明(黨組成員、紀檢監察組長)
魏旭春(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張代江(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高建軍(黨組成員、市公路管理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