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性因素

個性因素

人的性格和主要和遺傳和環境有關,其中又以後天的因素為主,所謂遺傳其實也是和環境聯繫的,我們有的時候和父母很象,是因為我們和我們的父母從小一起生活不自覺的模仿了他們的言行,還有父母和我的關係,我們家庭的氣氛是否融洽,是否獨生子女,出生順序,家庭模式,父親在性別分化上最重要的作用,還有學校對人的性格也有很重要的作用,我們的教育啊,生活的集體啊,老師的言語啊,最後我們的社會對人的性格也有影響,社會道德啊,風氣等等

影響個性形成的因素


生物學因素

1、最初的氣質
(托馬斯、切斯、伯奇實驗)
兒童在出生後幾周內就在氣質上表現出明顯的個體差異,這種差異與教養方式無關,在以後仍能見到。
大部分兒童氣質可劃歸為三種類型:容易(護理)的、困難的、慢慢活躍起來的。還有一部分為混合型。
這種氣質特點是兒童個性發展的基礎。它制約了父母或其他教養者與兒童的互動方式,也制約了教養效果。
但氣質也並非恆定不變,父母的教養行為在相當大程度上也可改變兒童的氣質特點。
其實,氣質並不直接決定幼兒的個性發展,嬰兒的氣質類型與他的社會環境之間的擬合性,是真正決定兒童個性發展的因素。
2、體貌與體格
體貌體格並不直接影響個性形成,但它影響到社會評價和認為的社會價值,因此對個性形成有間接影響作用。
3、成熟速率
社體成熟程度的差異會使同齡兒童面臨不同的社會心理環境,從而影響到個體的情緒、興趣、能力、社會交往。
一般來說,早熟的男孩與晚熟的女孩在情感和社會適應上處於相對有利的位置。
成熟早晚的影響不一定能持續到成年。

社會化動因——家庭

家庭系統觀:家庭是一個複雜的、互動的社會系統,各系統之間發生雙向的調節作用,任一子系統的變化都會對其他子系統發生影響。從更大社會範圍來看,家庭系統本身也是更大的社會系統的一個子系統。
(1)兒童不是被動的受影響者,撫養行為與兒童行為之間並非是單向關係,而是互動的。
(2)家庭是一個複雜的社會系統,兒童個性不是由單一因素決定的。影響兒童個性的家庭因素可分為直接因素和間接因素。直接因素指直接與兒童發生互動的因素,主要指父母的教養方式。間接因素指不直接與孩子發生互動,但對其產生間接影響的因素,如家庭關係、家庭結構、家庭經濟狀況、父母教育程度等。
(3)家庭系統是社會大系統的一部分,並受到社會系統的影響,包括社區、文化系統。
(4)系統具有調節功能,隨著兒童的發展,父母教養方式會發生相應變化。
2、父母的管教活動
(1)父母管教類型的維度:
控制(要求):父母是否對孩子的行為建立適應的標準,並堅持要求孩子去達到標準。
愛(反應性):對孩子接受和愛的程度及對孩子需求的敏感程度。
(2)父母管教類型:權威型:控制+愛(接受)
專制型:控制+不愛(拒絕)
溺愛型:不控制+不完全的愛
冷漠型:不控制+不愛
(3)父母意識
教養方式歸根結底還是外在的行為表現,父母意識才是內在的深層因素。
父母意識是指父母對生育、親子關係的態度,對為人父母的自信心和責任感,成為父母后對自身及配偶的評價與情感體驗等。
母性意識:13個因子,其中自我喪失感、親子一體感最為重要。
父性意識:9個因子,接納感、責任感排首位。
(4)優秀撫養者的特徵;
身體健康、精力充沛;心理健康、情緒穩定;積極的自我意像;靈活;耐心;榜樣作用;不斷學習,樂於接受新知識;喜歡撫養孩子,樂在其中。
3、早期依戀對兒童個性發展的影響
4、家庭結構
核心家庭、大家庭、離異單親家庭等。
5、家庭的物理環境

學校環境


學校教育對人的性格的形成,特別是人對社會、事業、人的看法和態度的形成,對人的世界觀、人生觀、道德理想、奮鬥目標的確立,具有重要的意義。學校對人的影響不同於家庭和一般社會環境,不是偶然的、零碎的,而是系統、有目的、有計劃地進行的,包括學校領導、老師提出的要求、方向,加上必要的獎懲措施,課堂上傳授的知識內容,學校環境和班集體的影響,有同學之間的相互交往,還有老師對學生的態度,如此等等。學校德育的主要任務是培養學生良好的道德品質,使學生形成良好的品德,而品德包含在性格之中,是性格的有機組成部分,與性格的其他部分緊密相聯。品德不可能離開其他性格成分而單獨發揮作用,因而學校也不可能離開良好性格的培養而孤立地培養品德。因此,學校要培養學生良好的品德,就要培養學生良好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