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軍

安徽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原黨組成員

鄧軍,男,漢族,1964年4月生,安徽繁昌人,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稻香樓賓館黨委書記、經理、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省委省政府接待辦公室)接待三處處長,2012年07月13日擬任省委省政府接待辦公室副主任、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成員。

2021年8月25日,鄧軍被控收受他人財物300多萬。

人物履歷


2001年2月,任稻香樓賓館經理助理;
2001年4月,任稻香樓賓館副經理;
2006年1月,任稻香樓賓館黨委書記、經理;
2011年11月,任稻香樓賓館黨委書記、經理,安徽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接待三處處長;
2012年7月,任安徽省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成員、安徽省委接待辦副主任,稻香樓賓館黨委書記、經理;
2018年12月,任安徽省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成員,稻香樓賓館黨委書記、經理;
2021年1月,被免職。

人物事件


2021年6月,安徽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原黨組成員鄧軍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1年7月,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鄧軍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021年7月,安徽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安徽省稻香樓賓館原黨委書記、經理鄧軍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淮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21年8月25日,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鄧軍受賄一案。公訴機關指控,2006年至2020年,被告人鄧軍利用擔任稻香樓賓館黨委書記、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採購、工程驗收、工程款撥付等事項謀取利益,收受安徽某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陳某、單獨或夥同他人收受黃某某等14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334.5856萬元。被告人鄧軍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和事實均無異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本案將依法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