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南岸區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南岸區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南岸區教育委員會是重慶市南岸區地方政府主管教育的政府機構。
目前區教委機關內設區委教育工委辦公室、行政辦公室(外事管理辦公室)、紀檢監察室、人事科、計劃財務科、基礎教育科(語言文字)、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行政審批科)、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科、督導室、招生考試管理科、安全穩定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等10個科室。下設75所事業單位,其中:職業高中1所、完全中學6所、普通初中11所、九年一貫制學校5所、普通小學38所、學前教育5所、特殊學校1所、進修教育1所、電大教育1所、事業單位6所。
主任包茹華
1、貫徹執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負責教育工作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負責教育體制改革和學校的布局結構調整;管理區屬中小學、所屬事業單位,指導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課程教材建設及教育科研工作;負責教育統計、信息工作。
3、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承擔義務教育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責任,制定並實施促進教育資源向邊遠薄弱學校傾斜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基礎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4、負責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監測,對中小學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5、負責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指導職業學校提高辦學水平和質量。
6、負責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督促檢查對教育的財政撥款和教育稅費的徵收工作,參與教育經費的審計監督,負責教育經費的安排和預決算工作,負責教育援助的管理;監督檢查招生經費收支情況。
7、統籌管理、協調民辦教育,擬訂民辦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承擔民辦教育監管的責任。
8、指導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等工作。
9、主管教師工作,負責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牽頭擬訂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教育系統機構編製、人事和社會保障及教育培訓、人員調配、職稱評定工作。
10、負責全區學籍管理工作。
11、負責擬訂各類教育招生計劃,負責各類教育考試、錄取管理工作。
12、歸口管理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和外事工作;負責與國際及港澳台地區的教育合作、交流;指導教育系統僑務工作。
13、負責語言文字管理工作;擬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負責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
14、負責所屬學校國有資產監管;指導學校建設、教育裝備、教育產業、學校後勤改革工作。
15、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