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政府
政府機關
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政府是杭州市西湖區的一級國家行政管理部門。
區長:董毓民
(一)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貫徹落實省、市、區委和政府有關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情況以及區政府文件、區政府會議決定事項和區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執行情況,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提出建議。
(二)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受理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請示區政府的公文,提出審核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受區政府委託或交辦,組織有關協調工作。
(三)根據區政府的工作重點和區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和參與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四)負責區政府領導批示的辦理、督辦工作。
(五)負責區政府會議的組織和服務保障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六)負責區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和區政府領導的重要內外事活動安排。負責區委、區政府公務接待工作。
(七)指導全區政府系統辦公室的業務工作。
(八)指導全區政務信息工作,負責區政府政務信息的編輯工作。
(九)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區委、區政府領導指示。
(十)負責全國、省、市、區人大和政協交辦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中的有關問題。
(十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全區政務公開工作。
(十二)負責區行政中心運行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區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
(十三)負責落實全區機關辦公用房使用管理制度,監督檢查辦公用房使用情況。負責區級機關辦公用房的建設。
(十五)負責西湖區地方志編撰組織協調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