竺可楨獎學金

浙江大學主辦獎項

為紀念已故的竺可楨校長,激勵學生髮揚“求是創新”作風,培養品學兼優,具有實事求是、嚴謹踏實、奮發進取、開拓創新精神的優秀人才,在廣大校友的熱情支持和贊助下,浙江大學從1986年起設立竺可楨獎學金。

歷史沿革


竺可楨獎學金每次評選24名,其中研究生12名、本科生12名。獲獎學生由學校頒發竺可楨獎學金榮譽證書、竺可楨獎章一枚和獎學金30000元。獲獎學生名單在校內張榜公布,列入校志,並在校刊中宣傳獲得者事迹。

評選規則


研究生

竺可楨獎學金是我校最高層次的獎學金,參評人選在符合基本條件的基礎上,研究生須具備下列條件:
1、學習勤奮,善於思考,有較強的動手能力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在學習、科研或社會實踐中取得較好的成果。學習成績特別優異,曾獲各類優秀獎學金中的一項和一次以上三好研究生或優秀學生幹部榮譽稱號,所在班級或集體曾獲表彰;
2、在學術上有較深入的研究,有較強的科學研究能力和創新精神,並取得較顯著的成績,發表過較高水平的學術論文或取得過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3、在學院一等獎學金的候選研究生中名列前茅。

本科生

本科生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學習成績特別優秀,曾兩次獲學校頒發的“優秀學生(三好學生)”榮譽稱號(參見《浙江大學本科學生榮譽稱號評比條件及管理條例》)和兩次優秀學生綜合獎學金一等獎(包括本年度經學院、學園初評通過的),學習勤奮、開拓創新,勇於實踐,在學習、科研或社會實踐活動中取得突出成績,綜合素質優秀;
2、在某些學術問題上有較深入的研究,有較強的科學研究能力和創新精神,並取得較顯著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