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市人民政府

國家行政機關

牙克石市人民政府是牙克石市的國家行政機關。

現任領導


牙克石市人民政府市長:金倉。
牙克石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黃建成、杜曉光、孟繁星、楊婧、張昕宇、晉國軍、王洪強。

主要職責


(一)負責起草相關文件和重要材料。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和市政府黨組、市政府機關黨組名義發布的公文。組織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市政府領導同志講話等文稿。
(二)研究請示事項的擬辦意見。研究各鎮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和街道辦事處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擬辦意見,報市政府有關領導同志審批。 
(三)負責重要問題的綜合協調。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批示,對市政府部門、單位間有爭議的重要問題進行協調,報市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四)負責文電辦理和文件審查。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的文電辦理工作。負責對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擬制發的規範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負責行政機關印章管理和檢查工作。
(五)負責會務及會議審批管理。負責市政府、政府黨組會議及政府領導同志內事活動的會務工作。負責會議審批管理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六)負責重要工作的督促檢查。督促檢查全市政府系統對國務院、自治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和牙克石市人民政府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承擔涉及市政府各部門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交辦、督辦、反饋等工作。
(七)負責政務信息和調查研究。負責政務信息的採集、編輯、報送等工作,為市政府領導同志決策提供服務。負責組織安排市政府領導同志調查研究工作。
(八)負責市政府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制定市政府新聞發布計劃並組織實施。承辦以市政府名義舉行的新聞發布活動。
(九)負責向呼倫貝爾市政府門戶網站報送信息工作。負責“牙克石政務”微信公眾號管理維護。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正版化軟體工作。
(十)負責經濟生態領域改革調研。組織開展經濟生態領域改革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起草相關文件。對全市經濟生態領域改革工作進行調研、評估和督查。
(十一)貫徹落實並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外事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研究擬定全市外事工作制度和工作規劃。負責外事報送工作。負責向市委、市政府報送全市重要外事問題的請示、報告。負責因公出國管理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審核審批和上報全市因公派遣出國(境)團(組)和邀請外國人來全市訪問等有關事宜。負責對外友好交流工作。指導全市對外友好協會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市與國外締結並開展友好城市、友好地區工作。指導全市民間對外友好交往工作。負責外事宣傳教育工作。按照有關規定負責管理外國人來華有關工作和外國、港澳新聞機構及記者來牙克石市採訪事宜。
(十二)負責蒙古文翻譯工作。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相關文件和會議材料的蒙古文翻譯工作。指導全市政府系統蒙古文翻譯工作。
(十三)負責績效考核工作。負責各鎮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和街道辦事處績效考核工作。
(十四)負責機關事務管理工作。指導公共機構節能監督、公務用房、公務用車管理等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室。負責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文稿起草。組織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中的重要課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承辦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交辦的有關事項。承擔市人民政府黨組、機關黨組的文件起草、會議服務等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涉及全市性工作重要材料、綜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擬訂市政府綜合性的規章制度,並組織檢查督促。協調股室之間的工作,傳達、督促市政府主要領導批示及交辦的事項。負責市政府黨組會議、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等相關工作和全市性會議的審批辦理工作。
(二)秘書室。負責為市政府領導提供服務,協調和聯繫各戰線有關工作。承擔各戰線相關文稿起草、審核和會務等工作。負責市政府分管領導的公務活動及交辦的其他工作,傳達、督促分管領導批示及交辦事項。負責組織開展全市經濟生態領域改革工作的調研、評估和督查。負責國務院、自治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召開的電視電話會議牙克石分會場會務工作。
(三)市政府督查室。負責對市政府公文、會議議定事項及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及時向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組織開展重大事項督查,承辦與市有關部門聯合開展的督查工作。承辦上級政府和市政府交辦的督查事項,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情況。對全市政府系統承擔的全國、自治區、呼倫貝爾市、市本級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進行交辦、督辦和反饋。負責各鎮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和街道辦事處績效考核指標的制定、分解、監控、評價等工作。綜合運用考核成果,定期形成考評報告,供市領導同志決策參考。
(四)信息調研室。負責政務信息的採集、編輯、報送等工作,組織開展信息調研和交流工作。負責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的組織指導、計劃擬定。組織開展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業務培訓和考核工作。指導協調機關網路平台和辦公終端的管理維護。負責《牙克石市政府公報》的編輯、審定和發行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的政務公開工作。
(五)文電會議室。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文電收發運轉、文稿核改、文書檔案管理、機要通信、保密等工作。指導全市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印章及行政機關印章管理和檢查工作。負責市政府綜合性大型會議籌辦工作。貫徹落實並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外事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研究擬定全市外事工作制度和工作規劃。負責外事報送工作。負責因公出國管理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審核審批和上報全市因公派遣出國(境)團(組)和邀請外國人來全市訪問等有關事宜。負責對外友好交流工作。指導全市對外友好協會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市與國外締結並開展友好城市、友好地區工作。負責外事宣傳教育工作。
(六)法規審核室。負責對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擬制發的規範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負責辦理以市政府名義簽訂的合同、協議等法律文書的審核工作。負責市政府法律顧問和專家庫的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相關法制方面的工作。協調落實中央、自治區黨委、呼倫貝爾市委、牙克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及市經濟生態改革專項小組決定事項和工作部署。督促檢查改革落實情況並對成果進行認定。負責與呼倫貝爾市經濟生態改革專項小組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聯絡、信息報送、資料管理等工作。
(七)後勤事務室。負責辦公室的事務接待、後勤管理工作;協調聯繫相關部門做好相應服務工作。負責辦公室車輛管理工作。承擔指導全市公共機構節能監督、公務用房、公務用車管理等工作。
(八)財務人事室。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人員考勤和考核工作。
機關黨組織。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建、紀檢和群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