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檯子”是襄陽花鼓戲在民間的一種俗稱,因大間簡陋、因地制宜而得名,多流行於農村。
1906年,
宜城出現了業餘的
花鼓戲班,演些生活
小戲。當時演出形式極其簡單,戲班用高粱簸子在地上圍個圈,演員即可“登台”演戲,這種形式俗稱“地攤子”或“草檯子”。當時交通不發達,很多地方沒有公路、沒有汽車,甚至連旅館也沒有,下鄉演出相當艱苦。每次外出演出,演員不僅要背上自己的鋪蓋卷、洗漱用品,還要想辦法用
雞公車、架架車、甚至是肩挑背扛,把演出的道具、樂器等搬走……舞台得提前兩天搭建,不通電的地方,燈光就用煤氣燈,不但費時費力費錢,效果還不好。演員們因此戲稱舞台為“草檯子”,它屬於襄陽花鼓戲的一種。
《補缸》
《賣白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