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涵

渠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偵查中隊原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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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有組織犯罪偵查中隊原隊長張涵收受開設賭場人員好處費並充當“保護傘”問題。徠2017年5月至8月,張涵利用職務之便,先後12次通過徐某收取開設賭場人員范某、熊某等人好處費共計8.47萬元,其個人分得2.27萬元。2017年9月,渠縣“9.28”開設賭場案案發後,張涵為掩蓋收取開設賭場人員范某、熊某等人好處費的問題,在2017年11月與徐某等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2018年4月,張涵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款已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