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40條詞條名為馮軍的結果 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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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鎮農牧區發展辦主任
- 漳州龍海市鼎晟鋼鐵加工有限公司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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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質檢總局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 佛山科技學院講師
- 中江縣委副書記
- 文投控股公司原副總經理
- 導演
- 東南大學教授
- 專順電機(惠州)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師
馮軍
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
馮軍,男,漢族,1965年12月生,江蘇如皋人。1983年畢業於南京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1990年、1993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分別獲法學碩士、法學博士學位,其博士學位論文為《國家公務員考選制度研究》。法學博士,歷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兼傳媒與信息法研究室主任,兼任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央國家機關第三屆青年聯合會委員。曾在香港大學法學院、荷蘭萊頓大學法學院、瑞典隆德大學瓦論堡人權研究所訪問研究。是新中國培養的首批行政法學博士與首位行政法學博士后,長期從事行政法學研究,在行政法理論基礎、國家公務員制度、行政處罰、行政程序、國家賠償等領域取得一系列優秀研究成果。多次應邀參加"雙百"活動。
現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兼),中徠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法學研究》副主編。兼任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行政管理學會常務理事,國家中高級幹部學法講師團成員。
為法治事業而勤奮探索——記法學所出站博士后馮軍
馮軍博士是我院法學所培養的第二位博士后,專業領域為憲法學、行政法學、傳媒與信息法學。現為法學所研究員、教授、博士生導師。先後擔任法學所憲法行政法研究室副主任、法學所科研處長、法學所所長助理兼傳媒與信息法研究室主任、《法學研究》副主編、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此外,他還是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央國家機關第三屆青年聯合會委員。
1993年夏,馮軍自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憲法行政法專業博士畢業,成為新中國培養的第一批憲法行政法專業的法學博士。早在博士研究生畢業之前,馮軍就萌生了到法學所做博士后的願望,1994年11月終於如願以償,進入法學所博士后流動站,開始了他的博士后研究工作,此後便與社科院及其法學所結下了不解之緣。無論是在博士后研究期間,還是在出站留所之後,馮軍都能在學習和工作中自覺堅持馬克思主義的指導地位和正確的科研方向,努力踐行理論聯繫實際、嚴謹求實的優良學風,注重自律,勤懇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連續多年被評為所內優秀,並於2001年中國共產黨成立80周年之際,被評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優秀共產黨員。
自1994徠年做博士后研究以來,馮軍已發表個人專著、合著十餘部,論文和研究報告數十篇,在行政法學理論基礎、行政法學研究的方法論、行政處罰、國家賠償、公務員考選制度、行政程序等研究領域有不少建樹,其中,發表在《行政法論叢》(第2卷)上的《國家公務員考選制度研究》一文共7萬5千餘字,是一篇大型學術論文;《關於平衡論疏漏問題的幾點思考》(與皮純協教授合作)一文在《中國法學》(1997年第2期)上發表后產生了較大影響,是評析平衡論的代表性作品;《略論我國行政程序制度滯后的原因、發展條件與前景》一文在《法學家》(1998年第2期)上發表後為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轉載,並為《中德行政法現狀――行政行為、行政監督、行政審判》(論文集)所經嚴格篩選后收錄,以中、德兩種文字發表。其個人專著《行政處罰法新論》(中國檢察出版社2002年出版)對我國行政處罰體制的研究、反思以及提出的改革設想至今仍處於同類研究的前沿。長期以來,我國行政法學界幾乎無人認為由行政機關獨攬行政處罰權的體制有何不妥,分歧只是在於處罰權是否應當向某些行政機關相對集中,怎樣集中而已。這是一個比較大的方向性失誤。作者經研究發現,像我國這樣的一元行政性處罰體制,二戰以前不少大陸法系國家曾經採用過。戰後因這種體制導致政府濫用處罰權力、侵犯人權的教訓,這些國家均廢除了一元行政性處罰體制,而改行司法、行政二元處罰體制,將那些較為嚴厲的行政處罰至於法院直接控制之下,行政機關僅能就一些程度較輕的行政處罰作出決定,如小額罰款。至於普通法系國家則基本上實行的是一元司法性的處罰體制。在這方面,我國行政處罰體制已經落後於時代,應當借鑒西方國家的有益經驗,根據我國的具體國情,積極穩妥地加以變革,將司法機關導入行政處罰的決定機制,並以此為突破口,把我國行政法制建設和行政法制建設推向新的高度。
在課題方面,馮軍已經主持和正在主持多項重點課題,如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國行政權的定位與劃分、WTO與我國行政法制改革、我國傳媒法制的改革與完善、我國文化體制改革的法律保障、我國版權保護法制的改革和完善等;主持或參與多個重要的學術活動,如多次組織和主持有關國內和國際學術研討會,參加行政程序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等重要立法的專家論證或徵求意見會,應邀參加國務院依法行政研討會、參加中宣部、國務院法制辦組織的學習溫總理關於依法行政重要講話的座談會、特別是多次參加外交部組織協調的中歐人權對話研討會,較好地完成了宣傳我國人權政策、人權保障法制以及人權保障成就的任務。
多年來,馮軍積極參與和認真完成有關科研任務。其中包括參與有關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對我國法制建設的影響、司法體制改革對策研究、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有關問題研究、信息安全立法研究、發達國家媒體管理做法的調研等重大課題的科研組織和研究工作等。在工作中表現出較強的集體觀念、組織紀律性以及較好的團隊精神。
馮軍教授
代表作有:《行政處罰法新論》、《中國行政法治30年》、《和諧社會建設與我國行政法的新課題》、《市場經濟、社會和諧與法治進步》、《建立與完善新型行政權力分工制約機制》、《論我國行政執法的法治化》、《論現代行政程序法在法治行政中的作用》、《論行政許可法的立法價值》、《論對我國腐敗現象的法律調整》、《瑞典新聞出版自由與信息公開制度論要》等。
2018年3月1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決定馮軍為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委員。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接受馮軍辭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等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2021年8月23日,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幹部大會,會議宣布中央和山西省委關於省高院主要領導同志的任職決定,中央提名、省委研究決定馮軍同志任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