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

我相

佛教中,我相(梵a^tma-sam!jn~a^,藏bdag-tu hdu-s/es)∶謂眾生於五蘊法中,妄計有實我、我所。

凡是可以證“我”存在的任何境界,都是我相,比如痛苦或快樂,讓自身意識到“我”的存在,如果沒有“我”,就不會感受痛苦、快樂。其他如救濟窮困、慈心不殺、發菩提心等都足以證明“我”的存在,甚至不生不滅境界、無上正等正覺都是“我”所要證取的。如果菩薩有妄心待降伏,有無量無邊的眾生待滅度,就是有我相。

涵義


佛教中,我相(梵a^tma-sam!jn~a^,藏bdag-tu hdu-s/es)∶謂眾生於五蘊法中,妄計有實我、我所。

引申


凡是可以證“我”存在的任何境界,都是我相,比如痛苦或快樂,讓自身意識到“我”的存在,如果沒有“我”,就不會感受痛苦、快樂。其他如救濟窮困、慈心不殺、發菩提心等都足以證明“我”的存在,甚至不生不滅境界、無上正等正覺都是“我”所要證取的。如果菩薩有妄心待降伏,有無量無邊的眾生待滅度,就是有我相。

典故


文殊師利菩薩問佛。何等之人。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世尊曰。凡夫之人。認自四大色身是我。貪生怕死。名有我相。心存憎愛。意不均平。名有人相。念念常隨。世心流轉。不求解脫。名有眾生相。心識不忘。業種常萌。不悟無生。真空實性。常隨心境。意識流動。名有壽者相。菩薩之人。知身是幻。悟世無常。不惜身命。何況資財。但學大乘佛之教法。名無我相。等觀眾生。皆如赤子。不擇冤親。平等濟度。名無人相。於世間心。一了永了。更不相續。名無眾生相。明悟自己。無生實性。不隨心境。意識流動。但依方便。願力行持。名無壽者相。有此四相。即名凡夫。無此四相。是名菩薩。
『善男子,云何我相?謂諸眾生,心所證者。善男子,譬如有人百骸調適,忽忘我身。四肢弦緩,攝養乖方,微如針艾,則知有我,是故證取,方現我體善男子,其心 乃至證於如來,畢竟了之清凈涅盤,皆是我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