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春

中共東鄉區委原書記、常委、委員

曾春,男,漢族,江西臨川人,1971年2月出生,1993年4月入黨,1990年7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函授經濟管理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

曾任中共東鄉區委書記、常委、委員。

2021年3月,被江西省委、省政府給予“通報嘉獎個人”。

人物履歷


.--. 撫州地區紀委幹部;(其間:1993.07-1995.07 脫產在北京大學國際政治系讀書)
.--. 撫州區紀委副科級紀檢;
.--. 撫州區紀委科級紀檢;
2002.07--2003.05 撫州地區紀委辦公室副主任;
2003.05--2004.06 撫州市紀委辦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2004.06--2007.06 撫州市紀委常委、辦公室主任;
2007.06--2013.03 東鄉縣委常委、紀委書記;(其間:2007.9-2010.7 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研究生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13.03--2016.08東鄉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2016.08--2016.10東鄉縣委副書記、代縣長、東鄉縣人民政府黨組書記;
2016.10--2017.03 東鄉縣委副書記、縣長、東鄉縣人民政府黨組書記;
2017.03-- 2019.09東鄉區委副書記、區長、東鄉區人民政府黨組書記;
2020.06--2021.08東鄉區委書記。

工作分工


負責區政府全面工作,兼管財稅、人事編製、徵兵工作。
分管區審計局;兼管區政府辦公室、區財政局。
聯繫駐區部隊、區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稅務局。

任免信息


2016年7月,擬任中共東鄉縣委副書記,提名為東鄉縣人民政府縣長人選。
2019年9月5日,經撫州市委研究,江西省委常委會審議同意,決定:曾春同志任中共撫州市東鄉區委書記。
2021年8月,經省委、市委研究,決定:曾春同志不再擔任中共東鄉區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所獲榮譽


2021年3月,被江西省委、省政府給予“通報嘉獎個人”。

簡要事迹


曾春積極當好“指揮員”“協調員”“戰鬥員”,統籌推動東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取得“雙勝利”。在出現全省首例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的情況下,果斷採取“四防一精準”等最嚴格的管控措施,實現“疫情零擴散、患者零死亡、人員零感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變化后,打好復工復產“主動仗”,在全市率先實現規上工業企業、省大中型項目、農業龍頭企業復工“三個百分百”,為企業減負2.65億元,兌現惠企資金5.55億元。2020年全區主要經濟指標排名穩居全市前列、全省趕超進位。生豬復產增養全面達標,能繁母豬存欄全省第1位;重大項目投資額均超年度計劃投資,爭取上級資金35.96億元、增長44.9%;新增規上工業企業25家,規上工業增加值增長4.7%;成功申報2個“5020”項目,完成外貿出口總額18.62億元、增長29%。獲評全省高質量發展先進縣(市、區)、全省美麗宜居示範縣、省級創新型縣(市、區)建設試點縣(區),東鄉經濟技術開發區被列為全省首批深化體制機制改革試點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