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雲龍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原副局長
許雲龍,曾任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20年4月10日,許雲龍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一案,經指定管轄,由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1998.03-1999.02 杭州市體育運動委員會計劃財務處副處長
1999.02-2000.01 杭州市體育運動委員會計劃財務處處長
2000.01-2001.10 杭州市體育運動委員會黨委委員、計劃財務處處長
2001.10-2002.12 杭州市體育局黨委委員、計劃財務處處長
2002.12-2009.06 杭州市體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09.06-2012.07 中共杭州市委、市政府信訪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2.07-2018.12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8.12- 2020.02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9年8月22日,據浙江省紀委網站消息,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許雲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杭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0年2月19日,經調查,由於許雲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經杭州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許雲龍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020年4月10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許雲龍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一案,經指定管轄,由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許雲龍享有的訴訟權利,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1995年至2019年,被告人許雲龍先後利用擔任杭州市自來水總公司基建處處長、工程擴建指揮部指揮,杭州市體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等職務便利,將違規使用公款購買的多套房屋非法佔為己有,數額特別巨大;2002年至2006年,被告人許雲龍先後擔任杭州市體育局計劃財務處處長、黨委委員、副局長等職務,利用分管基建工程項目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工程款結算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許雲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