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瑞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溫州市委辦公室、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瑞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溫委辦〔2011〕48號),設立瑞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政府辦公室),瑞安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與其合署辦公,掛瑞安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瑞安市民防局)(以下簡稱市人防辦<民防局>)牌子。市政府辦公室是協助市政府領導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將對市政府目標管理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督查考核職責划給市考績辦。
(二)不再管理市金融辦。
(三)划入市人防辦(民防局)的職責。
(四)划入原由市發改局承擔的電子政務職責。
(五)增加81890社會服務平台受理事項的協調、交辦、督辦及考核職責。

主要職責


(一)根據市政府的工作重點和市政府領導要求,組織和參與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和意見。
(二)辦理、起草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的日常文電與有關文件,起草、審核市政府綜合材料、領導講話稿。
(三)負責市政府會議及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和市政府領導重要內外事務活動的安排。
(四)負責上級政府和市人大、政協交辦的有關市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交辦、辦理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中的有關問題。
(五)根據市政府領導要求和文件辦理需要,組織有關協調工作。
(六)負責收集、整理、編髮和上報各類重要政務信息,指導全市政府系統的政務信息工作。
(七)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各功能區管委會、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貫徹落實上級和本級黨委、政府重大決策、工作部署、決議、決定及領導重要批示的執行情況,及時反饋信息,提出建議。
(八)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建設和政府門戶網站建設。
(九)負責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負責12345市長公開電話、市長信箱和81890社會服務平台受理事項的協調、交辦、督辦、考核等工作,並向市領導報告重要情況。
(十一)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市政府處理的重大事故、突發事件及其應急處置工作。
(十二)指導全市政府系統辦公室的業務工作。
(十三)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全市反走私、海防和口岸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人民防空工作。
(十五)負責市地方志編纂工作。
(十六)管理市政府駐外辦事(聯絡)機構。
(十七)承辦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政府辦公室內設10個職能科室。
(一)秘書一科
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公文的收文、分發、運轉、核稿、印製、備案和歸檔等工作;承辦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黨組會議、周例會、市長辦公會議和市長主持召開的專題會議;管理和使用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的印章、介紹信,配合制發需由市政府頒發的印章;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的機要工作,統一收發、保管機要文件。
(二)秘書二科
負責文印、保密、檔案、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製工作;負責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指導所屬事業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值班安排;協助市政府辦公室安排的全市性會議的會務工作;聯繫銜接政府系統的接待工作,負責需由市政府辦公室出面安排的內外賓接待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車輛調度和管理工作;聯絡市政府駐外辦事(聯絡)機構。
(三)綜合一科
負責起草市政府工作報告、市政府全體會議工作報告、綜合性彙報材料和市長的重要講話稿;參與市政府主要領導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和報告起草,為市政府領導決策提供參考;負責編輯瑞政辦通報,抓好市政府領導重要講話材料的印發工作,及時傳達貫徹市政府重要會議精神。
(四)綜合二科
負責副市長召集會議的材料準備、會議通知、記錄、紀要整理及議定事項的督查,負責起草副市長的講話稿;負責副市長批示的傳達、落實、督查及辦理情況的反饋;參與副市長分管工作的調查研究和部門之間的政策協調;聯繫副市長分管的工作部門;參與起草市政府綜合材料。
(五)信息科
負責政務信息的搜集、篩選、編髮、報送等信息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全市政務信息網路建設,協助辦公室領導指導全市政務信息工作;負責與新聞單位的信息聯繫和交流;參與綜合性的調查研究。
(六)政府信息公開科(掛瑞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牌子)
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編製市政府及辦公室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七)瑞安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辦公室
履行應急預案管理和綜合協調職能,發揮市政府應急管理工作的運轉樞紐作用;辦理市政府有關應急事項,督促落實上級和市委、市政府領導關於應急管理工作方面的批示、指示,承辦市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活動和文電等工作;負責組織編製和修訂全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督促檢查和指導各鎮街、有關部門修訂各類專項應急預案,完善應急體系建設;協助市政府領導處置緊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協調指導應急保障、宣傳培訓、應急演練等相關工作。
(八)人大政協工作聯絡科
負責與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的日常聯絡工作;做好省、溫州市“兩會”建議素材徵集工作,督促落實溫州市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做好市政府系統建議提案的交辦與督辦;負責與市考績辦銜接有關市政府重要工作督查事項。
(九)反走私與海防管理科
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反走私與海防綜合治理工作和海防專項治理行動,協調走私大要案的查處工作;協調處置有關反走私的突發、應急事件;擬訂海防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編報海防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海防基礎設施建設及其維護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沿海地區軍事設施安全保護工作,開展反走私與海防政策法規宣傳、基礎知識教育、理論研究和業務培訓;負責加強反走私與海防管理部門工作聯繫。
(十)口岸管理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口岸開放規劃;承辦口岸開放的報批工作;負責口岸查驗機構設置規劃及報批工作;協調全市口岸客、貨運輸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開闢國(境)外航線報批工作;協調、督促地方電子口岸建設;組織協調文明和諧口岸建設工作;承擔市大通關建設日常工作。

人員編製


市政府辦公室行政編製37名(含市人防辦〈民防局〉行政編製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7名,紀檢組長1名,應急辦主任1名;中層領導職數17名(含市人防辦〈民防局〉中層領導職數2名)。後勤服務人員編製4名。
直屬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按正股級配備。

其他事項


(一)市人防辦(民防局)及其下屬事業單位人(含離退休人員)、財、物整建制划給市政府辦公室。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市編委辦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編委辦按規定程序辦理。

瑞安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瑞安市民防局)


和平時負責組織全市人民防空(民防)建設,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貫徹執行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擬訂並組織實施人民防空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文件;擬訂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和計劃,參與地下空間規劃編製、城市建設與人民防空建設相結合規劃編製;牽頭制定瑞安市突發公共事件人員防護保障行動方案,協調各成員單位工作,落實人員防護行動;負責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負責組建訓練通信、防化防疫、醫療救護、搶險搶修、消防、治安、運輸等群眾防空組織;指導人民防空志願者隊伍建設;參與城市應急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重點防護目標並報市政府審批,指導重要組織目標單位制定防護措施和戰時搶修方案;負責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負責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管理工作;負責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管理;指導人防重點鎮(街道)開展人民防空工作;戰時根據市委、市政府和軍事指揮機構決定,發布人民防空的有關命令的指示;適時開設指揮部,實施有效指揮;承辦市政府、市人武部、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和上級人民防空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