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患關係

醫患關係

醫患關係是醫務人員與病人在醫療過程中產生的特定醫治關係,是醫療人際關係中的關鍵。著名醫史學家西格里斯曾經說過:“每一個醫學行動始終涉及兩類當事人:醫師和病員,或者更廣泛地說,醫學團體和社會,醫學無非是這兩群人之間多方面的關係”。

概述


這段話精闢地闡明了整個醫學最本質的內涵是醫方與患方的關係。現代醫學的高度發展更加擴充了這一概念,“醫方”已由單純的醫務人員擴展為參與醫療活動的全體機構和人員;“患方”也由單純的求醫者擴展為與求醫者相關的每一種社會關係。

相關背景


醫患關係是醫療服務活動中客觀形成的醫患雙方以及與雙方利益有密切關聯的社會群體和個體之間的互動關係。 “醫”是指包括醫生、護士、葯檢與管理等人員在內的醫務人員群體,“患”是指包括患者或有直接或間接聯繫的親屬、監護人員以及其所在的工作部門、單位等群體。
從2000年至今,醫患糾紛事件頻發。
2000年8月,武漢市第六醫院,醫務科一名人員遭患者硫酸毀容。
2001年2月,湖北省廣水患者家屬將送其回家的協和醫院救護車和醫務人員扣為人質,索要30萬元賠償。
2003年9月4日,四川成都市第二醫院,懷孕護士慘遭幹部病房患者家屬毆打致流產,其丈夫也被毆打可能致殘,千人簽名要求嚴懲兇手。
2009年7月10日,湖南省辰溪縣中醫院,醫鬧百餘人佔領醫院門診大廳封鎖打砸醫院。
據中國醫學界人士專業交流網站“丁香園”不完全統計,僅2011年,全國就發生10起砍殺醫務人員事件,2011年8月,東莞長安醫院一位患者因為治療效果不理想,用菜刀砍死了一名醫生。
2012年3月23日,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免疫科醫生辦公室里,一名男子突然沖入行兇,當場造成醫務人員1死3傷。不久前,一張護士扇嬰兒耳光的動態圖片又將社會的焦點集中到了醫患關係上。
2016年7月19日上午9時左右,南京兒童醫院的一名護士在為一3歲患兒進行靜脈穿刺時,因為孩子哭鬧不配合,第一次穿刺未成功,護士準備第二次進行穿刺時,等待在外的患兒母親衝進治療室,用ipad直接砸向護士額部,造成長達2公分深及骨膜的傷口。
2016年11月22日上午10時許,山西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院內發生一起暴力傷醫案件。感染性疾病科1名醫生在院內會診途中,突然遭到1名男子持刀襲擊,被害人身遭9處刀傷,其中1處刺破心臟,導致心臟破裂,心包填塞

基本模式


技術性醫患關係有三種基本模式。
1. 主動與被動型:醫師完全主動,病員完全被動;醫師的權威性不受任何懷疑,病員不會提出任何異議。
2. 引導與合作型:醫師和病員都具有主動性。醫師的意見受到尊重,但病員可有疑問和尋求解釋。
3. 共同參與型:醫師與病員的主動性等同,共同參與醫療的決定與實施。醫師此時的意見常常涉及病員的生活習慣、方式及人際關係調整,病員的配合和自行完成治療顯得尤為重要。

重要性


技術性醫患關係在醫療過程中以病人的診治利益為準則,對醫療效果起著重要的作用。

遵循原則


醫患關係
醫患關係
為了建立良好的醫患關係,醫生應該注意遵循以下原則:
①相信醫患之間可以建立彼此信任的關係,患者是可以交流、溝通的;
②不以醫生本人的價值取向評判患者的價值觀和生活態度,尊重患者的人格、信仰和文化;
③從生理-心理-社會的醫學模式出發,充分理解患者的疾病行為和情緒反應;
④在診斷和治療過程中,以人文關懷的態度給患者切實的醫療幫助;
⑤理解醫患關係是一個動態的關係,醫生應根據情況適時做出調整;
⑥醫患關係是圍繞著疾病的診療而形成的,也只應局限於求醫和提供醫療幫助的過程,不能發展任何超出此範圍的人際關係。在精神科中,建立良好的醫患關係尤為重要。由於缺乏可靠的客觀診斷指標,精神科臨床診斷的確定,在很大程度上依賴完整、真實的病史和全面、有效的精神檢查,從中獲取有價值的信息。部分精神障礙患者對自己的精神狀況缺乏充分自知力,對精神科治療採取排斥甚至拒絕態度。而彼此信任、支持性的醫患關係有助於患者進入並保持在治療過程中。與患者的家人建立密切、合作的關係,也會幫助形成廣泛的治療聯盟,提高治療的依從性。幾乎所有的精神疾患都會損害患者的人際關係,造成人際交往的困難,良好的醫患關係可以為患者提供一個很好的學習範本,讓患者在同醫生的交往中學會人際交往的一般準則,學會與他人溝通,培養信任感。因此,良好的醫患關係也是一種治療關係。
精神障礙以精神功能損害和行為異常為表現,造成精神痛苦和社會功能的下降。由於缺乏實驗室檢查手段對引起精神障礙的大腦結構和功能異常做出定性或定量的評估,精神科醫生就成為患者精神痛苦的間接感受者和行為異常的直接觀察者。可以說,精神科醫生本身就是最為可靠的診斷工具,也是最為有效的治療工具;而發揮其診斷和治療功效,是通過建立良好的醫患關係來實現的。

概念

醫患關係是指“醫”與“患”之間的關係。“醫”包括醫療機構、醫務人員;“患”包括病人、病人的家屬以及除家屬以外的病人的監護人(有時稱作“患者方面”)。
此處所稱的“醫”主要是指醫療單位及其醫務工作者。不僅包括各級各類醫院、鄉鎮衛生院、療養院和門診部,還包括各種診所、衛生所、醫務所等。醫務工作者也是一個廣義的概述。其中主要是指各級各科醫生,由於醫生的服務態度、醫術水平、負責精神等方面因素引起的醫療糾紛最為常見。其次常涉及醫療糾紛的是護士,她們負責治療的具體操作和護理工作,如果粗心大意、操作失誤、擅離職守也易導致醫療糾紛。此外,醫療單位的管理人員有時也會成為醫療糾紛的“肇事者”,常見的有管理工作未盡職盡責,使醫療環節脫檔而給病人造成損害;或者醫療單位的領導瞎指揮,硬性要求主治醫生使用或不使用某種藥物及診療措施,導致不應有的危害後果。
此處所稱的“患”是指接受診療的病人。如果診療及護理過程沒有導致病人死亡,就必須由病人本人提請醫療糾紛的處理。當然,按照法律的規定,病人可以委託家人、親友、律師等人充當代理人,以病人的名義,具體實施解決醫療糾紛的工作。如果在診療護理過程病人死亡,那麼他的利害關係人就可以取代患者而成為醫療糾紛的主體。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等都可以成為利害關係人。

實質

醫患關係的實質是“利益共同體”。因為“醫”和“患”不僅有著“戰勝病魔、早日康復”的共同目標,而且戰勝病魔既要靠醫生精湛的醫術,又要靠患者戰勝疾病的信心和積極配合。對抗疾病是醫患雙方的共同責任,只有醫患雙方共同配合,積極治療,才能求得比較好的治療效果。醫患雙方在抵禦和治療疾病的過程中都處於關鍵位置,患者康復的願望要通過醫方去實現,醫方也在診療疾病的過程中加深對醫學科學的理解和認識,提升診療技能。在疾病面前,醫患雙方是同盟軍和統一戰線,醫患雙方要相互鼓勵,共同戰勝疾病。
維護醫患這對利益共同體的良好關係,需要醫患雙方的共同努力。一則有趣的民間傳說可作為註腳。唐朝藥王孫思邈外出採藥,遇一隻母虎張口攔路,隨從以為虎欲噬人而逃,孫思邈卻看出虎有難言之疾。原來這母虎被一長骨卡住了喉嚨,是來攔路求醫。孫思邈為其將異物取出,虎欣然離去。數日後孫思邈在返程中途經此地,那虎偕虎崽恭候路旁向他致意。這個故事起碼說明了兩個道理:第一,即使是吃人的猛虎患病,醫生也應本著仁義之心為它治療,何況生了病的人呢;第二,即使是吃人的猛虎對於為它解除病痛的醫生也懷有感恩之心,有禮貌地回應。從某種意義上說,相互尊重、相互配合、相互依存正是醫患關係的最基本特點。

原因


醫生和患者之間缺乏良好的溝通。大部分醫護人員和患者認為,醫患之間的溝通一般或者基本上沒有溝通。這在一定程度上說明醫患之間缺乏基本的信任度,醫護人員未很好履行告知、照顧義務,歸結為雙方信任度降低的主要原因。不論是患者還是醫護人員都不同程度的認為醫患關係不和諧。
一、我國現行的醫療保障體系及相關的法律、法規沒有及時跟上市場經濟的步伐。政府對醫院的投入嚴重不足,醫院自負盈虧的體制,都促使患者承擔了過多的診療費用。同時,社會貧富分化,矛盾加劇的問題在費用高昂的診療過程中被激化。
二、醫患溝通不夠、醫療糾紛增加,是醫患關係不和諧的重要因素。基層醫療資源不足,水平欠缺,經常發生誤診的現象,使得病人為尋求可靠的診療向大城市的三甲醫院集中。醫生超負荷的工作使其無力完善與患者的溝通。同時,醫療教育的制度並未在醫患溝通技能中給予學生強化訓練,使得醫生缺乏良好的溝通技能。
三、在醫療過程中缺少人文關懷,加劇了醫患關係不和諧的情況。治病、救人原是一體的,但有些醫生卻只重視“病”不重視人,同樣醫生的權益也沒有受到足夠的保護,有時醫生連休息的地方和時間都沒有,兩者間沒有換位思考,患者常常不理解醫生的診治,甚至發生暴力傷醫事件。
四、患者申訴和維護權益渠道不暢通是影響醫患關係的直接原因。我國雖已於幾年前就施行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但發生醫療事故之後,光是事故鑒定費用就高達幾千元,患者維護權益成本太高。
五、醫患之間缺乏信任,是造成醫患矛盾的一個重要原因。新聞媒體不夠詳實的報道,促使醫患之間缺乏信任、理解,不能換位思考。部分醫務人員沒有設身處地替患者著想,而是較多地考慮醫療機構和自身的利益。而有些患者對醫務人員也缺乏理解,不了解醫學的複雜性。

意義


日趨緊張的醫患關係不僅正在嚴重衝擊著醫療服務市場,而且已成為社會不和諧的因素。當前和諧醫患關係越來越受到重視,醫護人員同時承擔著管理者、溝通者、照顧者、代言者、保護者及教育者等多重角色。因此,醫護工作者不僅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心理素質,而且要有高深的專業素質、廣博的人文素質。知情、同意、自由、不傷害、最優化,這是國際社會認同的醫學道德的最基本原則,人們應該以感恩的心來看待醫患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