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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康熙年間廣東和平縣知縣
王植
清康熙年間廣東和平縣知縣
王植(1681-1766),字懷三,一作槐三,直隸深澤(今河北深澤縣)人。自幼由其父傳授學問,奠定了深厚的學術根基。17歲入縣學,博覽經史百家,深究宋六儒之學。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中舉,六十年(1721年)中進士。雍正四年(1726年)授廣東和平知縣,后調陽江縣,旋升羅定知州。歷署廣東平選、海豐、新會、香山、德慶州,廣西欽州,山東沾化、郯城。任職廉直持正,有強項吏之稱。每到一地悉心研究地理及前事,因地制宜,制定規章,革除舊弊,清理案牘,疏通不平,仕宦20餘年,政績碩碩,聲名極著。乾隆十四年(1749年),以老病告歸。三十一年(1766年)逝世,終年86歲。
王植幼年時就謹慎自持,不輕以聲色加人。到了青年時代,則能汲取長輩及幼輩中慧厚性情,因而白薦“戇思”。康熙四十四年(1705午)考中舉人,康熙六十年(1721午)考中進士。觀政部門。雍正四年(1726年),授廣東和平縣令。朝考時依例得上奏摺,於是條陳三事,書中說:“足用於國,不如藏富於民,國家如積糧不足,可用庫銀換取民谷,以做國庫積存,小邑大鄉各有粟千百石,還要憂慮飢謹,那是不可能的事”。又說:“過分亂行祭祀,不會得福,只有讀書才是有益的事,請將鄉邑里凡依例應禁的祀廟,都毀之,沒收其畝產給學校做師生生活補貼之用。僻鄉下邑,琴戶、讀書聲相聞,然而風俗不純厚而知禮節的是不會有的事。”第三條說:“登記戶口,嚴明保甲,政治措施不是不好,但是用它對付世上所發生的各種事故就很少適宜了,請另設保甲一戶,凡是娼睹奸匪,依例連坐者當堂寫進冊子,按法律給以懲罰,使人不敢自行其私。(這樣做了)然而奸究不息的事,也是沒有的”。這幾條建議顯示了他對治國強民的真知灼見,當時很多人都認為不可上奏皇上,後來這些建議送上去了,也沒有受到皇上遣責。此後更加感激自勵,在任不滿五個月,皇上即下檄文,令其署管平遠海豐,后又轉調繁陽江,過了一年即提升羅定牧府兼攝德慶牧。凡獄訟難以解決的,王植杳明情況,幾句話即可斷清。遇到有不能順利推行的事,常努力爭取,雖在大官面前也不肯屈服。時人都把他看成強項令。后因公事被議,經上級大吏的保薦而重新起用,復署欽州新會香山諸篆,正趕上巡撫王安國來宣撫粵地,特極力薦舉王植,皇帝下特旨召見,王植擬本政論六篇,以備清問,其文中說:“君心為出治之本,知人為任官之本,育才為得人之本,減富為足民之本,務學為蒞政之本,持盈為保泰之本。”后調任山東署管滋陽,轉授沾,化調郯城。計前後歷3州9縣,每到一地,老百姓的疾苦一定上報皇帝,大大小小的獄訟一定處理適中,拆淫祠、除積弊,使治所和平安定。土民都為他立祠祭祀。欽州毗連交趾就請他制定土司相見之儀,以崇國體。修復四峒改丁之誤,以資捍衛奧門。他請求革除每年徵收羨(余)金的陋習,以使遠來僑寓夷商人信服,這都是些極關政體的事。在新會時還曾疏通內外河道以通海潮。在郯城出實力查災,大興水利,賑濟災民39萬餘口,修築土石堤180餘里。
王植從少年到老年未曾一日不看書,尤其留意於性禮一類的書。做諸生時,曾輯《濂關三書》3卷;鄉舉后輯《正蒙初義》5卷,游豫章時,則每天與沈新周談音韻,寫《韻學》,並臆說6卷。在粵中閑居,輯錄《權衡一書》48卷,解組后輯《皇極經世全書解》8卷。這些都選進了《三通志》,又著有《四書參注》2卷,《崇德堂集》8卷、《道學淵源錄》、《嘗試語》等書行世。又因志書關乎文獻,在任州、縣官時,曾主修和平、羅定、新會等縣縣誌,在郯城及深澤本藉也有志書。輿論中論他所著《濂關三書》分經析緯,部署一新;其《正蒙》、《經世》二書,則從堅深玄奧中選擇出兩賢。所以,他著書的用意都是前人所沒有達到過的。先前王植與弟王模、王棫聯科獲儁,有三鳳之名,到告老還鄉后,又與兩弟修敬宗睦族之道,建宗祠,構築承思模,樓南又建萬卷書樓,贖置義田360畝,贍養家族中那些沒力量辦婚喪事和不能謀生的人,這些尤為鄉間人所稱讚並譽為楷模。於道光三十年(1850年)入祀鄉賢祠。
世存《游北台》詩一首,未知是否是清朝文人王植的作品。
游北台
王植
長虹依柳岸,水鏡聚秋陰。
砌石凝苔老,潭空印月深。
崇階開廠宇,曠眼豁遐心。
憑弔尋遺跡,冷然鐘磬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