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固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固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固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14]58號),設立固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為固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取消和下放的職責。
1.取消、下放國家、自治區和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
2.取消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經營單位的營業執照年檢、驗照和機構代碼驗證工作。
(二)整合的職責。
1.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整合,划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統一行駛市場監督管理職能。
2.將市衛生局食品藥品質量監管等市場監管職能和市衛生監督所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監管職能划入市場監督管理局。
(一)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方針、政策;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執行執法的有關工作。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以及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特種設備計量、其他工業產品等行政審批事項。
(三)負責規範和維護市場經營秩序,依法承擔市場和網路商品交易行為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反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四)依法承擔經營者、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負責做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申訴和舉報工作。
(五)依法承擔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監管責任,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營秩序;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六)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規範合同行為;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負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負責商標、廣告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
(七)貫徹《國家質量發展振興綱要》,實施名牌戰略。依法承擔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質量宏觀管理和產品(商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組織產品(商品)質量預警、監測工作;依法組織協調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缺陷產品(商品)召回制度。
(八)負責管理計量工作;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轄區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九)負責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依法組織制定地方標準規範,依法監督標準的實施。
(十)負責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工作,統一管理和監督認證認可工作,組織開展檢驗檢測機構的資質認定,依法監督管理質量認證和安全認證。
(十一)依法承擔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食品質量監督抽查、檢測及處理工作,負責監督實施食品行政許可,承擔食品安全檢查、整頓治理和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
(十二)負責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和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監測工作;配合實施醫藥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准入制度;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三)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建立健全協調聯動機制。
(十四)指導固原市消費者協會、個體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人民交辦的其他事項。
局長:馬全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