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法律館

修訂法律館

修訂法律館,清官署名。光緒三十三年(1907)置。掌修訂各項法律。

修訂法律館


清官署名。光緒三十三年(1907)置。掌修訂各項法律。特派大臣管理,下設提調、總纂、纂修、協修等官。

相關條目


古典官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