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廣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是廣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陳 傑 | 秘書長、主任 | 協助溫國輝市長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主持辦公廳全面工作 |
李紅衛 | 副秘書長 | 協助市領導分管城建等工作,分管職能轉變協調處 |
張建華 | 副秘書長 | 協助王東副市長工作,分管市駐京辦 |
高裕躍 | 副秘書長 | 協助陳志英常務副市長工作,分管市政府政務信息系統管理中心 |
刁愛林 | 副秘書長 | 協助陳志英常務副市長工作,分管市政府總值班室 |
馬 曙 | 副秘書長 | 協助黎明副市長工作,分管組織人事處、機關黨辦、機關紀委 |
邢 翔 | 副秘書長 | 協助楊江華副市長工作,分管建議提案處 |
李國院 | 副主任 | 分管秘書處、會務處、政務信息處、市政府機關財務結算中心、公務用車管理辦、廣州地區公文交換站,以及扶貧工作 |
尹遠興 | 副主任 | 分管綜合一處、綜合二處、市政府督查室、行政處、離退休幹部工作處、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以及駐深辦、住建辦歷史遺留問題處理工作 |
孟 昊 | 副主任 | 分管綜合三處、綜合四處、接待辦、參事工作處、文史工作處、廣州政報編輯部,以及修志工作 |
王麗萍 | 副巡視員 | 協助尹遠興副主任工作 |
朱惠中 | 副巡視員 | 協助李國院副主任工作 |
許尊長 | 副巡視員 | 協助孟昊副主任工作 |
侯舉紅 | 副巡視員 | 協助孟昊副主任工作 |
一、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廳的文件處理工作,草擬、審核、印發以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文件。
二、負責市政府應急值守和政務值班工作。
三、負責市政府大型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指導、協調、督促市政府全市性會議(活動)會務工作。
四、組織開展調查研究,為市政府領導同志提供決策參考。
五、檢查、督促市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
六、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及政協提案。
七、搜集報送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參閱的信息資料;指導市政府系統的政務信息工作;組織、協調市政府工作部門和新聞單位宣傳報道市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市政府領導同志的重要政務活動;負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八、負責管理市政府大院,承擔安全保衛和行政事務工作。
九、負責管理、監督市政府部門的各項經費。
十、負責全市公務用車的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統籌推進全市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
十二、負責市政府參事文史工作。
十三、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中央駐穗單位、駐軍等關係,對有關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十四、承辦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秘書處
負責市政府和市府辦公廳文電收發、分辦、核稿、檔案、印鑒管理、機要通信和機關保密等工作;負責市府辦公廳機關日常運作和政務、事務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市府辦公廳制度建設工作;負責廳務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決策事項的協調、檢查、督辦等工作。
市政府總值班室
承擔市政府值班工作,做好應急值守以及對市政府領導同志、辦公廳的值班服務。及時掌握和報告國內外及市內相關重大情況和動態。辦理報送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相關緊急重要事項。
會務處
負責市政府和市府辦公廳大型會議、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出席活動、參加會議統籌安排等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市政府全市性會議、活動會務工作。
綜合一處
負責市政府黨組的有關工作,承擔市政府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統籌協調和督辦推進,以及市政府黨組會議、中心組學習、民主生活會等會務組織工作;負責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的會務組織等工作;負責市政府主要領導調研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市政府主要領導政務工作的日常安排;負責審計、監察等方面的文電處理及市政府主要領導參加相關會議、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及有關決定事項、重大事項的協調、檢查、督辦,草擬和審核以市政府及市府辦公廳名義發布與此相關的文電;負責市政府主要領導綜合性文稿材料的組織協調工作。
綜合二處
負責涉及經濟建設、社會事業等方面的文電處理工作,草擬和審核以市政府及市府辦公廳名義發布與此相關的文電;負責分管經濟建設、社會事業等方面的市領導有關會議、調研、出席活動及相關綜合性文稿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涉及經濟建設、社會事業等方面有關決定事項、重大事項的協調、檢查、督辦工作。
綜合三處
負責涉及商貿、功能區開發管理和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文電處理,草擬和審核以市政府及市府辦公廳名義發布與此相關的文電;負責分管商貿、功能區開發管理和科技教育等方面的市領導有關會議、調研、出席活動及相關綜合性文稿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涉及商貿、功能區開發管理和科技教育等方面有關決定事項、重大事項的協調、檢查、督辦工作。
綜合四處
負責涉及城市建設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文電處理,草擬和審核以市政府及市府辦公廳名義發布與此相關的文電;負責分管城市建設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市領導有關會議、調研、出席活動及相關綜合性文稿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涉及城市建設和城市管理等方面有關決定事項、重大事項的協調、檢查、督辦工作。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組織擬定市政府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規劃,指導和協調全市政府系統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項重大決策、工作部署以及市政府常務會議決定事項和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上級機關、市委市政府及領導交辦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查工作;銜接配合國務院、省來穗督查工作;承擔廣交會等重大專項活動服務保障的有關協調落實工作。
建議提案處
負責市政府與市人大、市政協的有關聯絡工作;負責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負責市人大、政協等方面的文電處理工作;負責統籌市政府部門與市民主黨派、市工商聯對口聯繫的有關工作。
政務信息處(掛市政務公開工作辦公室牌子)
負責組織協調市政府重要工作和政策措施的宣傳報道;負責市政府領導同志接受採訪報道和出席新聞發布會的有關工作;負責收集、報送媒體和網路涉穗輿情,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市政府工作部門處理回應有關政府的熱點新聞和重要輿情事項;負責收集、調研、整理、公開政府政務信息;負責向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報送有關政務信息;組織編製市本級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依法協調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獲取市政府信息的申請;指導全市各級政府系統新聞和政務信息工作;負責市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廳機關政務信息、政務公開工作。
接待辦公室
接待來穗考察的有關領導、中外大型企業高層及應市政府領導同志邀請來穗的港、澳、台人士、華僑、外賓;參與市政府大型會議、重大活動的政務接待工作;負責市黨政代表團、市政府代表團外出考察活動的組織保障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同志外出公務的相關保障工作。
行政處
負責市政府大院行政後勤事務的規劃和統籌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大院和廳機關辦公用房調配、治安保衛、消防安全、應急處置等工作,指導大院各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廳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綜治、維穩、法制、武裝、國防教育等工作;負責廳機關有關固定資產和車輛管理、政府採購的組織實施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住宅的安全保衛工作;管理市政府大院傳達室,指導駐市政府大院武警中隊的工作。
組織人事處(與機關黨委辦公室合署)
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設置、人員編製和職責擬定等有關工作;負責擬訂幹部人事管理辦法、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幹部職工考核、獎懲、培訓、任免、晉陞、調動、招錄(聘)、辭職、辭退、交流、掛職、工資福利、職稱評定、請銷假、人事檔案和出國(境)管理等工作;負責軍轉幹部、隨軍家屬接收安置等工作。
負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政府重大決定部署宣傳教育,幹部職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普法宣傳;負責廳黨組的有關工作,承擔廳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統籌協調和督辦推進工作;履行機關黨委日常工作職責,負責機關黨委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設;負責廳黨組會議、中心組學習、民主生活會、廳機關黨委會議的會務組織安排和決定事項的跟蹤落實等工作;負責機關紀委的相關工作;負責市府辦公廳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廳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黨群、精神文明建設、計生、統戰、僑務、扶貧等相關工作。
市人民政府機關財務結算中心
承擔市政府有關部門的核算、決算和各項財務工作、經濟運轉的監督和控制,反映財政預算資金的執行情況,提供資金保障;負責廳機關財務工作;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公費醫療相關管理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處
負責廳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公務用車管理辦公室(掛市公務用車管理辦公室牌子)
辦理全市小汽車定編車輛的審核和車輛報廢、過戶更新等審批工作;負責對市屬定編單位車輛進行編后的監督管理;會同市委黨廉辦等有關部門查處市屬定編單位的違紀、違規用車情況。
職能轉變協調處
統籌推進全市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牽頭推進全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組織、指導、督促各區、市各部門研究擬定和實施相關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相關工作機制,協調推動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統籌實施相關改革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評估。承擔市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及其辦公室、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參事工作處
組織參事學習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組織參事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開展調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見和建議。組織參事對地方性法規、政府工作報告等重要文件草案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市政府參事建議的辦理。編印報送《市政府參事建議》。組織參事參加有關會議和開展統戰聯誼活動。負責離任參事的聯誼工作。負責組織參事與國(境)內外政府諮詢機構的交流合作。按政策規定落實參事相關待遇。負責參事及已故參事(研究員)遺屬的日常事務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參事的遴選工作。
文史工作處
組織館員學習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組織館員撰寫和整理文史資料,開展文史研究、文化調研和藝術創作等活動。承辦文史館學術書籍和《文史縱橫》等刊物的編輯管理工作。組織館員參加有關會議和開展統戰聯誼、國(境)內外文化交流活動。負責港澳台名譽館員的聯絡工作。按政策規定落實館員相關待遇。負責館員及已故館員遺屬的日常事務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館員的遴選工作。
市府辦公廳機關行政編製168名。其中:市政府秘書長(辦公廳主任)1名,市政府副秘書長8名、辦公廳副主任4名。
口岸管理辦公室主任1名,市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1名。
正處級領導職數19名(含口岸管理辦公室副主任2名、市應急管理辦公室副主任2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32名(含口岸管理辦公室處長3名、市應急管理辦公室處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6名(含市應急管理辦公室副處長2名、行政處科長4名)。
單列行政編製12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數93名,單列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數20名。
(一)市人民政府參事室(與市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館合署),以下簡稱市參事室(與市文史館合署)。
市參事室(與市文史館合署)是具有統戰性、諮詢性、榮譽性的工作機構,市正局級。主要職責:貫徹執行黨的統一戰線政策,承辦參事、館員的遴選事務,支持參事、館員參加愛國統一戰線工作;組織參事圍繞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地方性法規草案開展調查研究,反映真實情況,提出意見建議,積極參政議政;組織館員撰寫和整理文史資料,進行文史研究和詩書畫創作等活動;承擔港澳台特聘館員的組織聯絡工作,開展與其他國家(地區)政府諮詢機構的交流和合作;承辦市政府和國務院參事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參事室(與市文史館合署)設3個內設機構。
1、辦公室(與人事處合署)。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接待、財務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機關人事、信訪、黨群、離退休幹部、外事、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參事、研究員、館員以及已故參事、館員遺屬的日常事務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參事、館員遴選的組織工作;承擔市參事室海外聯誼會的組織聯絡工作,編印《穗參文史工作簡報》。
2、參事業務處。
組織參事圍繞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地方性法規草案以及政府工作報告開展調查研究,反映真實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積極參政議政;編印《市政府參事建議》;組織參事列席有關會議和開展統戰聯誼活動;負責離任參事的聯誼工作;負責組織參事參與同國家(地區)政府諮詢機構交流與合作。
3、文史業務處。
組織館員撰寫和整理文史資料,開展文史研究和詩書畫創作等活動;承辦文史館學術書籍和《文史縱橫》等刊物的編輯管理工作;組織館員列席有關會議和開展統戰聯誼活動;負責港澳台特聘館員的聯絡工作。
市參事室(與市文史館合署)機關行政編製26名。其中:主任(館長)1名、副主任(副館長)2名,正處級領導職數3名、副處級領導職數4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數8名。
(二)市海防與打擊走私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海防打私辦)。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和海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區(縣級市)和有關緝私職能部門的反走私聯合行動和綜合治理;組織協調本市海防管理、控制和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受理和處理走私、販私和海防案件,組織協調相關職能部門查處大要案件;組織協調有關執法部門處理暴力抗拒緝私、阻撓緝私及海防突發事件。
市海防打私辦設3個內設機構:
1、綜合管理處。
負責文電、檔案、保密、工會、計劃生育、通信、人事、財務、安全、接待、後勤等工作。
2、打擊走私處。
貫徹執行有關反走私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反走私信息情報網建設和資料收集整理、調研、統計分析、宣傳教育工作;處理群眾反走私來信、來訪、舉報和上級領導及主管部門專辦的走私、販私案件;協調各緝私部門關係,組織協調處理暴力抗拒緝私、阻撓緝私等突發事件及調查重大走私、販私線索及案件;檢查督促反走私責任制的落實情況;組織有關區(縣級市)和緝私職能部門開展打擊走私聯合行動和專項鬥爭。
3、海防處。
負責檢查、督促、指導、協調海防管理和控制的日常工作;開展相關的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總結推廣海防管理經驗。
市海防打私辦機關行政編製2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處級領導職數3名、副處級領導職數2名。
單列行政編製1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數2名。
廣州市府前路1號市府大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