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筋手法
理筋手法
中醫學名詞。理順經絡的一種手法。操作時一般先用按,推,摩,揉,擦等手法,鎮痛解痙,散瘀活血,疏鬆肌肉;繼用屈伸,旋轉,牽抖,搖晃等手法,調和營衛,理順經絡,分離粘連;最後運用叩擊,揉搓,運展等手法,調和氣血靜脈。用於各類經傷的治療。
用手或其他部位在患者的經絡、穴位或某些特定部位進行技巧性操作,以達到治療骨傷科筋傷疾病的中醫骨傷科常用外治法。又稱推拿按摩手法。
理筋手法有許多重要的治療作用,是其他療法所無法代替的,在筋傷疾病的治療中佔有重要的地位。其作用除與手法有關外,還與所選取的經絡、穴位和某些特定部位有一定關係。理筋手法具有行氣活血化瘀、消腫止痛解痙、舒筋活絡、滑利關節、理筋順絡、整復錯位、驅邪蠲痹、溫經散寒等作用。
理筋手法名稱繁多,有些手法相似卻名稱不一,有些名稱相似手法卻有很大差異。臨床常用的手法約有十多種。
1.按摩法。按法和摩法的合稱,按是用指尖、拳尖、手掌、肘等部位在患處垂直用力,按法作用較深,以局部感覺脹痛為度。摩法是用手在局部迴旋移動,作用輕柔而淺,速率較快。按摩兩法臨床使用最普遍,明代以前作為理筋手法的總綱。
2.推拿法。推法和拿法的統稱,推法是用指、掌等著力於人體一定部位或經絡、穴位上,沿某一方向向前推行;拿法是用雙手或單手,以拇指與其他手指相對捏拿某一部位或穴位,徐徐用力捏緊,並不時揉拿。推法因操作部位不同分成指推法、大小魚際推法、掌根推法等;拿法分成三指拿、四指拿、五指拿等。推拿法是常用手法,故又是手法的統稱。
3.揉法。用手指或手掌在皮膚上壓著作輕輕迴旋揉動的手法,操作時手不離開皮膚,使該處的皮下深部組織隨揉動而滑移。
4.點穴法。又稱指針,是用指端、指間關節、拳尖、肘尖等部位在體表經絡、穴位上垂直點壓,使患者產生得氣感,是常用的治療性手法。
5.滾法。用手背近小指側部分或小指、無名指、中指的掌指關節突起部或前臂,附著於施術部位作連續滾動運動。
6.叩擊法。叩法和擊法的合稱,叩法較輕,用空拳或指端;擊法較重,用拳、掌或器械。叩擊法操作時是以腕部活動帶動手部叩擊,快速有節奏,用力又有彈性。
7.搖晃法。依據被搖晃的部位,持拿肢體遠端,相對固定肢體近端,以關節為軸,使肢體作被動的迴旋、環轉及屈伸活動。
8.牽抖法。用雙手或單手持握肢體遠端,輕輕向遠端做牽拉,然後發力快速上下抖動,使肢體產生小幅的上下連續顫抖。
9.扳動法。用雙手向同一方向或相反方向用力,使關節被動伸展或旋轉至極限,然後再突然用巧力,使關節產生一關節彈響。扳法主要用於頸、腰、胸椎及關節筋傷,手法技巧性極高,使用不慎可能出現意外,故須慎用,嚴格掌握。
10.彈撥法。彈法和撥法的合稱。彈法用拇指與其他手指相對捏拿肌肉筋腱,用力向上提拉迅速放手,使筋腱回彈;撥法用指端按壓於穴位上或某一部位,做與肌筋纖維垂直方向的來回撥動。
11.屈伸法。用手持握關節兩側的肢體,根據關節活動的方向和範圍,做關節被動的屈伸活動。
12.捋順法。用雙手或單手貼放在肢體上,沿肢體長軸方向來回推動,用力宜均勻,動作要連續。常是治療的結束手法。
以上是臨床常用的基本手法,使用時常需兩種或兩種以上手法混合使用,達到治療的綜合作用。使用時一定要在辨證診斷明確的基礎上,確認無理筋手法的慎用症和禁忌症時,方可使用。一般認為:年老體弱、伴有嚴重器質性疾病者,急性筋傷伴較大血腫或開放損傷出血者,孕婦,伴有骨折、脫位的急性筋傷等均需慎用。理筋手法的禁忌症有:惡性腫瘤患者,骨強度明顯降低者,骨、關節化膿性感染、結核等感染性疾患,嚴重的軟組織感染者,內傷屬臟腑損傷者,凝血機制障礙或血管脆性增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