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人民法院

林州市人民法院

林州市人民法院成立於1952年7月,現址坐落於林州市平安路4號。主要職能是審理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或上級法院指定管轄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審案件。

法院簡介


林州市人民法院
林州市人民法院
全院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153人,其中,中共黨員91人,審判員94人。按照編製劃分為政法編製108人,老幹部編製5人,事業編製40人;按照性別劃分男性127人,佔83%,女性26人,佔17%;按照職級劃分處級幹部2人,科級及科級以下幹部151人;按照學歷劃分研究生2人,大學本科以上121人,大專學歷31人,中專學歷2人。

機構設置


林州市人民法院現設有12個審判執行業務部門,分別是: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行政審判庭、行政執行警察大隊、審判監督庭、執行局、法警局、研究室;設有7個綜合部門,分別是:政治處、監察室、辦公室、信訪辦、書記員陪審員管理科、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司法技術科。
林州市人民法院轄城鎮法庭、城郊法庭、合澗法庭、臨淇法庭、姚村法庭、河順法庭、採桑法庭7個派出人民法庭。

所獲榮譽


先後被評為全國法院思想宣傳工作先進單位、全國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進集體、全國老年維權示範崗、全省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全省優秀基層法院,榮記集體一等功,3次榮立集體二等功,連年保持省級文明單位榮譽稱號,被林州市委樹立為標兵單位。5年來,法院集體和幹警個人共獲得國家級榮譽3項,省級榮譽62項,安陽市級榮譽149項。

地理位置


林州市平安路4號。

法院建設


林州市人民法院在市委和上級法院的領導,人大的監督,政府和政協的支持下,認真貫徹司法為民的指導思想,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的法院工作主題,大力弘揚紅旗渠精神,堅持公正司法、文明辦案,積極推進法院改革,狠抓法官隊伍建設,大力開展刑事、民事、行政審判工作,不斷改善執行工作,積極配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工作都取得了新的進展,為保障改革,促進發展,維護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受到了社會各界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