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恐怖主義
核恐怖主義
徠核恐怖主義(Nuclear Terrorism),指是以核工業生產設施為襲擊目標或以核技術與產品為主要工具、為實現一定政治目的而有意製造核恐怖的一種犯罪行為。從其表現形式來看,被認為是一種“新恐怖主義”;從導致的嚴重後果來看,被認為是一種“超級恐怖主義”。核恐怖主義的威脅具有跨國性的特點。
核爆炸
1、擁有放射性材料或製造或擁有一個裝置,其目的是致使死亡、人體受到嚴重傷害,或致使財產或環境受到重大損害。
2、以任何方式利用放射性材料或裝置,或利用或破壞核設施,以致放射性材料外泄或有外泄的危險,其目的是致使死亡、人體受到嚴重傷害,或致使財產或環境受到重大損害,或迫使某一自然人或法人、某一國際組織或某一國家實施或不實施某一行為。
3、通過威脅或使用武力,非法和故意索要放射性材料、裝置或核設施;威脅利用放射性材料或裝置,或威脅利用或破壞核設施。
隨著國際恐怖主義勢力的產生及不斷蔓延,恐怖組織一直在尋找能夠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巨大物質損失的恐怖手段,尤其是核爆炸裝置。具體來講,恐怖份子實施核恐怖活動大體包括三類:
徠臟彈,又稱放射性炸彈,不同於核彈,它是一種包含有放射性物質的常規炸彈,用傳統爆炸物將球狀或粉末狀的放射性物質擴散到更大的範圍內,對城市、街區建築物產生輻射危害。接觸者可能會慢性中毒甚至在短時間內死亡。當“臟彈”被引爆后,放射性物質隨之而擴散。相對而言,恐怖主義分子獲取工業或醫學用低水平放射性物質的概率較大,“臟彈”是其最有可能使用的襲擊手段。
核恐怖主義分子以反應堆等核設施為襲擊目標,製造爆炸、火災等事件,人為導致大量放射性物質的外泄,導致核設施周圍及下風遠距離的公眾健康受到嚴重的危害,進而擾亂社會秩序,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由於各國均對核設施安全保衛採取了嚴格的措施,戒備森嚴,核恐怖主義分子襲擊核設施相對困難。
核恐怖主義分子通常是高智能化的,有可能掌握核武器技術。從理論上講,他們如果掌握一定數量的濃縮鈾或鈈,就有可能生產出核武器。不僅如此,在有核國家失於防範的情況下,恐怖主義分子也可能竊取核武器。一旦恐怖份子掌握並利用核武器發動襲擊,其後果不堪設想。
2004年,被稱為巴基斯坦“核彈之父”的核物理學家卡迪爾·汗,承認曾向伊朗、敘利亞等國泄露核技術。卡迪爾·汗後來被軟禁,2010年巴基斯坦一所高等法院解除對其軟禁。雖然巴基斯坦政府稱卡迪爾·汗的核黑市網已被搗毀,不再有核走私的危險,但巴基斯坦的核安全仍令人非常擔心。
2005年,“基地”組織曾在網站上公布了一本說明手冊,詳細介紹如何利用濃縮鈾製造“臟彈”、生化炸彈和小型炸彈的方法。倫敦帝國學院物理系助教約翰·哈薩德說,對於那些專門從事核物質走私的團伙,這本手冊是能派上用場的。
曾發生核彈“失蹤”事件的沃倫空軍基地
根據獨立分析機構“國際核裂變材料專家組”的報告,截至2010年,全球共存有1600噸高濃鈾和500噸分離鈈,這些核材料足以製造10萬枚核彈頭。而根據國際原子能機構的統計,自1993年至2011年,全球共發生2163起遺失、盜竊、走私或販賣危險核和放射性材料的案件。
核安全峰會
2010年4月12-13日,在華盛頓舉辦第一屆全球核安全峰會。來自47個國家的領導人或代表及聯合國、國際原子能機構等組織的負責人出席會議。此次峰會主要討論恐怖主義威脅、各國和國際社會的應對措施以及國際原子能機構在核安全領域的作用等問題。峰會發表公報並通過了《華盛頓核安全峰會工作計劃》,呼籲國際社會在4年內確保所有易流失核材料安全。美國和俄羅斯在峰會期間簽署一項協議,就削減武器級鈈存儲量達成一致,雙方同意將34噸武器級鈈轉化為核電用燃料。
2012年3月26-27日,第二屆全球核安全峰會在韓國首都首爾召開,來自53個國家和4個國際機構的領導人或代表參加會議。各國領導人在會議上一致認為核恐怖主義是重大威脅。峰會通過的《首爾公告》,內容涉及全球核安全體系、國際原子能機構作用、核材料、放射源、核安全與核能安全、運輸安全、打擊非法販運、核分析鑒定、核安全文化、信息安全、國際合作等11個領域,共提出了13項非約束力承諾或鼓勵措施。
2014年,第三屆核安全峰會將於在荷蘭舉行,峰會的主題是打擊核恐怖主義及核材料走私問題。
國際社會在核安全問題上,先後達成了《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及其修訂案、《制止核恐怖主義行為國際公約》等相關法律文書。此外國際原子能機構制訂了核安全計劃,聯合國安理會也通過相關決議,要求各國採取措施,防止核武器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其材料落入恐怖分子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