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責任
勞動責任
所謂勞動責任就是生產崗位在勞動中對經濟(產量、質量)、生產(設備、消耗)、安全和管理方面承擔的責任,主要反映了崗位勞動者智力的付出和心理狀態。
在商品經濟社會裡,企業作為相對獨立的商品生產者,由於客觀條件和經營效果存在差異,投入等量的勞動,不一定獲得等量的報酬。這是因為,作為按勞分配尺度的“勞”必須是實現的勞動量。所謂實現的勞動量,就是滿足社會需要,被社會承認的勞動量。每個企業、每個勞動者是否為社會提供了勞動、提供了多少,都應該根據它們提供的實現了的勞動量決定。實現的勞動量越多,為社會創造的價值也就越大,創造的財富也就越多。如果提供的勞動量未被實現,這種勞動量再多,也是沒有價值的,是一種無效勞動。因此,只有實現的勞動量,才能說明企業對社會所做出的貢獻大小。企業圍繞經營目標,在實現自身價值過程中,不同崗位的勞動所處的地位、所起的作用和承擔的責任的大小不同,實現的勞動量也就不同。因此,隨著生產現代化、社會化的發展,勞動者在不同勞動崗位勞動過程中承擔的責任也越來越大。這種責任不僅僅是崗位勞動本身的問題,而且是關係到企業整體利益的大問題。因此,勞動者的崗位在生產中的地位及對企業經濟效益的影響程度,也就是勞動責任的大小與勞動量計算密切相關。
勞動責任包括以下六個指標:
1、質量責任:生產崗位對最終產品的質量承擔的責任大小。
2、產量責任:生產崗位對最終產品的產量承擔的責任大小。
3、管理責任:生產崗位在指導、協調、分配、考核等管理工作上的責任大小。
4、安全責任:生產崗位對整個生產過程安全生產承擔的責任。
5、消耗責任:生產崗位的物質消耗對生產成本影響的程度和承擔的責任。
6、看管責任:生產崗位對其看管的生產設備承擔的責任,及其對整個生產過程的影響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