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由莫斯科大學民法學教授,根據蘇聯高等院校教學大綱編寫的教科書。第一部分為總論,論述蘇聯環境保護法的概念、產生和發展;蘇聯環境保護方面的管理以及違犯環境保護立法的責任等。第二部分為專論,主要論述環境諸要素(土地、水、大氣、地下資源、森林、陸地動物、魚類和其它水生動物、自然保護區、自然禁區、自然公園、自然遺跡、城市環境、郊區和綠化區、療養區等)的保護以及國際保護法方面。
由莫斯科大學民法學教授,根據蘇聯高等院校教學大綱編寫的教科書。
第一部分為總論,論述蘇聯環境保護法的概念、產生和發展;蘇聯環境保護方面的管理以及違犯環境保護立法的責任等。
第二部分為專論,主要論述環境諸要素(土地、水、大氣、地下資源、森林、陸地動物、魚類和其它水生動物、自然保護區、自然禁區、自然公園、自然遺跡、城市環境、郊區和綠化區、療養區等)的保護以及國際保護法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