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令

批令

批令是清朝體制之一,是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呈報或靖示具體問題的批複文書,用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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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批令
無論有無意見,每件均有指令回復。雖然無意見,亦批“呈悉。此令”或“呈件均悉,件存。此令”。民國初年限於大總統或上級官對下級官有所指揮用指令,而上級官署對下級官署或職官用經。民國三年,又規定“批令”,用於大總統裁答各官署之陳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