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圖書館
1957年成立的公共圖書館
蘭州市圖書館位於蘭州市城關區雁寧路415號,背倚南湖公園,南鄰敦煌研究院,北傍體育公園。是綜合性大中型公共圖書館;是蘭州市文獻收藏利用中心、信息諮詢服務中心、圖書館館際協作和業務研究發展中心及為廣大市民服務的文化傳播中心,是引導全市市民進行讀書活動、創建學習型城市、建設閱讀社會的重要載體,是加強全市公民尤其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和創建文明城市、構建“蘭州文化圈”及建設“文化蘭州”的主要陣地,是蘭州市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蘭州市圖書館建築面積8318平方米,設有文獻部、綜合部、網路部、讀者服務部4個部門,擁有600個閱覽座席,年征訂報刊800餘種,藏書40萬冊,年接待讀者27萬人(次)。
2018年12月,被中國圖書館學會公布為2017年全民閱讀優秀組織。
蘭州市圖書館始建於1957年,是綜合性中型公共圖書館(現為國家一級圖書館)。
蘭州市圖書館
蘭州市圖書館採用ILASⅡ圖書館自動化集成管理系統,實現了計算機管理的辦公、采編、流通、檢索自動化,年接待讀者27萬人(次)。
蘭州市圖書館設有文學藝術類圖書、綜合類圖書、特藏圖書、古籍線裝書和報紙合訂本5個中文書報庫;有諮詢檢索、自學、電子、報紙、期刊、少兒、地方文獻、港台贈書等8個閱覽室,擁有600個閱覽座席,年征訂報刊800餘種,藏書40萬冊。除古籍和特藏文獻外,普遍實行“庫、借、閱”三位一體的開放格局。館藏文獻中有最新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和綜合性書刊;有五十年代以來全國各大報紙、各主要期刊合訂本;有1978年迄今的《人大複印報刊資料》;有《毛澤東評點二十四史》《三希堂法帖》《四庫全書薈要》《二十六史》等一大批珍貴文獻,還有本館獨家收藏的《蘭州春秋》《皋蘭縣新志》(手稿)以及近現代名人書畫和獨具特色的地方文獻資料。
蘭州市圖書館數字資源
“阿帕比”是方正阿帕比技術有限公司,建立的數字內容在線平台,利用方正集團及Apabi公司強大的中文排版技術、DRM(數字版權保護)技術以及CEB(中文電子書)技術,整合方正集團期下強大的數字內容資源,為讀者提供幾十萬種電子書和上百種電子報的在線閱讀服務。
超星數字圖書館是北京世紀超星公司聯合國內幾十家大型圖書館開發的數字圖書館,數字圖書已突破215萬種(我館暫購21.550萬種),是國內藏書最多、永不閉館,能提供全數字化、大規模的圖書文獻服務的數字化圖書館。它共設數學、物理、化學、政治、法律、軍事、文學、藝術、經濟、科學、醫學、建築、工業技術、交通運輸、教育和計算機等50個分館。
館徽
蘭州市圖書館館徽
蘭州市圖書館網路部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雁寧路415號。
公交路線:乘坐135路或140路公交車在體育公園站下車向西100米即到。
一、讀者入館應注意儀錶,著裝整齊。
二、舉止文明,保持館內安靜,請勿大聲喧嘩和在館內嘻笑打鬧,入室將手機置於靜音狀態,維護良好讀書秩序。
三、請勿在館內吸煙和使用明火,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品入館。
四、維護公共衛生,保持環境整潔,嚴禁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等。
五、禁止帶寵物入館。
六、愛護公物及圖書,自覺遵守本館規章制度。
一、辦證:
1、普通借書證(包括盲文借書證):憑本人身份證,軍官證,警官證等有效證件辦理,交一寸免冠近照一張,押金50元。每證限借中文圖書兩冊,盲文圖書一冊,借期15天。
2、少兒借書證:凡年滿6—14歲的少年兒童,持本人戶口簿辦理,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張,押金50元。每證限借少兒圖書兩冊,借期15天。
3、集體借書證:凡在蘭單位,憑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工作證辦理,交圖書押金1000元。每證限借100冊,借期3個月。
4、辦證時,應首先按規定和要求填寫讀者登記卡,要求字跡清晰,內容真實、準確,如工作單位或家庭住址變動,應及時來館辦理變更手續。
5、新辦借書證,從辦證之日起半年之內不可退證。
二、掛失與補辦:借書證丟失應及時持本人身份證來館辦理掛失手續,掛失十五天後可重新申請補辦,交近照一張,免收押金。
三、退證:還清所借圖書後,憑藉書證及身份證,辦理註銷手續,退還押金。
四、辦證地點:本館一樓諮詢處。
五、辦證時間:每周二至周日8:30—18:00。
一、周一至周五,古籍、地方文獻、工具書庫、盲文閱覽室實行朝九晚五,開放時間為9:00—12:00,13:00—17:00;
二、周二至周日,電子閱覽室、期報刊室、少兒閱覽室、綜合文藝圖書借閱室開放時間為8:30—17:30;
三、自學室從周一至周日全天開放,時間為8:30—17:30;
一、讀者進入閱覽室前,須將個人物品(包、書刊等)存放到存包處。
二、凡持有本館借書證的讀者,可憑藉書證自由選擇圖書,每證一次可借圖書兩冊,借期15天。如到期仍需使用者,應提前辦理續藉手續,可來館續借,也可電話續借,但只能續借一次,續期15天。
三、所借圖書必須按期歸還,對逾期5日之內的,給予提醒警告,逾期5至10日的,停借一周,逾期10至20日的,停借15天,逾期20日以上的,停借30天。到時仍不歸還經我館工作人員電話或上門催還仍無結果的,將註銷借書證,押金不退。由於本館因臨時停電或其他因素停止開放等原因而造成過期者,借閱時間順延。
四、讀者可預約借書(口頭或電話預約),工作人員進行登記后,盡量滿足要求。
五、妥善保管好借書證,如遺失請及時到大廳服務台辦理掛失或補證手續,掛失前若有損失讀者自負。
六、請讀者自覺遵守本室的有關規定,配合工作人員管理,遇有緊急事件發生,請依據工作人員的指引疏散。
蘭州市圖書館被文化部授予了“公共文化設施管理先進單位”稱號。
蘭州市圖書館
副館長館員:王紅芳
黨支部書記:張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