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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旭
清末民初學者
方旭,(1851―1936)字鶴齋,安徽桐城人。清末為四川督學,民國后隱於成都。善書、工畫,抗戰前逝世,年八十餘歲。著鶴齋詩存。《工余瑣記、益州書畫錄》。
目錄
(1851―1936)字鶴齋,安徽桐城人,清末進士,光緒三十年(1904)任夔州府代理知府,三十一年離任。能詩、善書、工畫,蜀中五老七賢之一。
方旭到任時,正是清廷廢科舉、興學堂的時候。《廣益叢報》曾稱讚他對“振興夔州中學,甚為熱心,調理井然”。他一到任就委派杜翰藩經手用夔屬六縣賓興會款在奉節縣西坪原御史傅作楫故宅基地修建夔府中學堂校舍。第二年春天落成。校舍宏敞,設備齊全,可容納六縣學生三百多人入學。同年四月,方旭尚未離任,由繼任知府鄂芳正式招生,創立了夔州府第一所官立中學堂。當時鄂芳撰有《經始記》,方旭撰有《落成記》刻石刊於校壁。此碑於民國六年一月毀於火災。
關於方旭建修夔府中學堂,奉節白帝廟內還保存有光緒卅一年六月他所撰寫的一塊碑記:《都憲傅公享堂記》。其中說明“夔府中學堂既成”,校舍乃建於“故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傅公之故宅”。方旭為此曾下令用建校剩餘材料,修享堂三間供奉傅作楫,並把他從傅的子孫處看到的康熙皇帝賜給傅的六言詩手跡,委託杜翰藩雙鉤刻於石上,還建立了一座碑亭。碑記中方旭對傅作楫還是一名小縣官敢於杖責太監及晚年用家宅創辦聖泉書院興學的事迹,稱道不已。現享堂,碑亭早已不存,六言詩碑卻因為方旭刻石而能保存至今。
方旭任職時,還對夔府及奉節縣教育行政機構有所建樹。光緒三十年,他在原木牌坊文峰書院支持建立了夔府學務綜核所(相當今地區教育局),制定有《學務綜核所章程》,規定了宗核所的職責是上承四川省學務處命令,統攝府屬六縣學務。還規定下屬六縣各設學務局,各鄉設學務分局,統一聽令於學務宗核所。宗核所由知府督辦,設總理一員。方旭延聘大令杜詩笠充任。所內設協理六員,所屬六縣各一人,由總理訪舉充任,並各與本縣學務局通聲氣。另設參議若干,沒有定製定員,由協理推薦,備贊助。幹事一人,專司庶務。各縣學務局,設總辦、副辦各一人,辦理本縣學務。奉節縣是府治所在地,學務局就附設在宗核所內。其總辦、副辦由宗核所的協理,參議分別兼任。
方旭還在下屬六縣興辦師範傳習所十多處,大力培養師資。《宗核所章程》就明文規定夔府師範學堂直屬宗核所管理。方旭這樣重視教育和他在光緒二十九年(1903)以四川省學務處提調身份去日本考察過學務有關。他回川后曾針對當時改行新學存在的問題,寫過一篇《州縣學堂謀始》。他認為“學堂為今日第一要務,舍此更無自救之策”;指出“學堂與書院不同,不專為造士而設,……課程宜淺近,辦法宜平易”;目標是“以開風氣,敦實業,造成明毅忠愛之人格為主義”;他還批評:“今徒言設學,無有籌及教養員者,豈非大誤?”並針對留學生回國后無所用的情況,建議留學日本學生(當時近7000人)有“咸習師範,增設教授、教諭、訓導(當時府、縣學官)以待師範卒業者。”他還大聲疾呼:“庚子以來已四年矣,州縣之興學者幾何耶?假令終始本末,知所先後,以新民為心,從師範著手,則得天得時,今日必有客觀矣。即而今不圖,悠悠忽忽,四年一瞬,改書院之名,無學堂之實,或增數堂義學,以為蒙學堂有成,再逾四年,仍如是也,不亦大可悲乎?”他還針對“興學堂莫不曰經費難矣”。提出改革賓興會、學田局“不分貧富”,只對書院數十百人資助膏火,月米的弊端,主張“非征學費不可”。他在夔府徵用六縣賓興會款興建中學堂、辦師範傳習所,正是在實踐以上主張。
辛亥革命後方旭定居成都,成為明時期當地著名的“五老七賢”之一。民國二年,他曾在自家門前懸掛一副質樸無華的木質門聯,上書:油油不忍去,鹿鹿無所長。反映了方旭的溫厚、謙遜,不同流俗的精神風貌。他還在成都高等師範學堂授課,講過“桐城義法”。
方旭作品
抗日戰爭初期的一個6月,蔣介石在成都慶祝三年“禁煙”告成,曾在少城公園“燒鴉片”。紙紮牌坊上貼著方旭撰寫的一副對聯:
於今三年,哀我人斯。誕先登於岸;
唯此六月,嗟而君子,繼序思不忘。
張秀熟老認為此聯“天衣無縫地句句集(毛詩),”已不是一般文人能夠辦到,而“哀我人斯”、“嗟而君子”、“誕先登於岸”、“繼序思不忘”又表現了“仁人之心藹如,是對聯作者在痛哭”。這時方旭已有八十七歲。他仍然憂國憂民,諄諄告誡吸煙者快快戒煙,忠告“君子”們勿忘國恥。此後不久即逝世,不到九十歲。著有《鶴齋詩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