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春

阿里地區委員會副秘書長

人物履歷


2015年12月,任阿里地區委員會副秘書長

人物事件


關於三地(市)以虛假文件應付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問題。
2017年8月至9月,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對西藏阿里地區、林芝市那曲市(原那曲地區)進行環保督察,三地市為應付中央環保督察,偽造學習研究部署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會議紀要或領導批示,造成不良影響。
2019年4月,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阿里地委副秘書長劉曉春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