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給制
建國初期對部分人員生活必需品的分配製度
供給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期對部分工作人員實行的免費供給生活必需品的一種分配製度。供給範圍包括個人的衣、食(分大、中、小灶)、住、行、學習等必需用品和一些零用津貼,還包括在革命隊伍中結婚所生育的子女的生活費、保育費等。
供給制是一種平均分配的形式,帶有戰時共產主義分配製度的性質,是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1950~1954年,約有10%的職工(主要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行供給制。1952年對實行供給制的人員統一增加津貼,津貼標準按工作職務確定,從而擴大了分配上的差距。1954年改行供給標準稍高的包干制,即由國家發給一定數量的實物和貨幣,由領取者自由支配使用。1955年,取消供給制和包干制,全部實行工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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