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紅十字會
江蘇省紅十字會
江蘇省紅十字會成立於1956年。南京,蘇州、無錫、江陰、武進等地區建立紅十字組織並開展救護、賑濟活動已有90多年的歷史。新中國成立后,在政府關懷和有關部門的支持下,紅十字事業得到迅速發展。
全省各級紅十字會以保護人的生命和健康,發揚人道主義精神,促進和平進步事業為宗旨,大力倡導和實踐救死扶傷、扶危濟困、尊老助殘、助人為樂的精神,積極為政府分憂、為群眾解難,在備災救災、群眾救護、社會服務、推動無償獻血、紅十字青少年活動、台灣事務服務、增進國際友好交流和合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某些方面起到了政府和其他團體不可替代的作用。江蘇省紅十字會多次被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和中共江蘇省委、省政府授予“先進集體稱號”。
江蘇省紅十字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和《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頒布實施后,全省紅十字事業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紅十字事業是造福社會、惠及後人的崇高偉大的事業,需要全社會的關心、支持和參與。目前,全省13個省轄市、106個縣(市、區)都建立了紅十字會,分佈在全省各條戰線上的5400多個基層組織和385萬會員正高舉人道博愛奉獻旗幟,為建設和諧社會作出更大的貢獻。
一、入會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的第三條中已對入會條件作出了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凡承認中國紅十字會章程並交納會費的,可以自願參加紅十字會。”因此只要是中國公民,無論其是哪個民族、什麼膚色的人種,無論其有何種信仰等等,只要本人自願並遵守章程,都可以入會。這一入會條件充分反映了中國紅十字會組織接納成員具有廣泛性,同時也體現了紅十字組織的中立性和普遍性。
二、入會程序
會員入會由本人提出申請,並填寫入會申請表,經基層紅十字組織批准,報縣級以上(含縣)紅十字會備案,發給會員證,確認其會員資格;團體單位入會由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縣以上(含縣)紅十字會批准,發給證書和標牌,確認其團體會員資格。
入會的幾點說明:第一、在本單位尚未建立紅十字組織的情況下,個人要加入紅十字會可以到其所在單位的上級部門紅十字會或向地區紅十字會提出申請;第二、在我國的外籍人員若要參加所在單位基層紅十字會的活動,可以紅十字志願工作者的身份參加,但不可加入中國紅十字會成為會員;第三、在校學生參加紅十字會,為紅十字青少年會員;第四、對紅十字事業有較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縣級以上(含縣)紅十字會可以直接接受為會員。
三、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會員的權利:
1、參加紅十字會的有關會議;
2、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3、對紅十字會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4、佩戴紅十字標誌;
5、團體會員的權利由法定代表人承擔。
會員的義務:
1、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標誌使用辦法》;
2、遵守《中國紅十字會章程》;
3、按期繳納會費。會費標準按《中國紅十字會會費收繳與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4、參加紅十字會舉辦的活動,完成紅十字會交辦的任務;
5、維護紅十字會的合法權益。
2020年2月16日,江蘇省紅十字會將從接收的社會捐款中撥付1000萬元至湖北黃石市紅十字會,支援湖北黃石抗擊新冠肺炎疫情。